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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天津 天津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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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招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变更后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2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至 2026年07月22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至 2026年07月29日
原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原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人为所招项目的生产制造商并能提供安装服务。3.2生产制造商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厂房或库房,自有厂房或库房提供厂房或库房产权证及实物照片,租赁厂房或库房提供租赁合同及实物照片。
(2)设备或工器具,至少包括:UV机和雕刻机和覆膜机和铝板切割和折弯加工设备,提供上述设备证明材料,其中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及实物照片,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和对应租赁方设备发票及实物照片。3.3业绩要求(开标需信息公开):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安全标识制作和安装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或同一非总价合同下单个服务订单金额)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安全标识安装的技术要求、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的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3.2生产制造商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厂房或库房,自有厂房或库房提供厂房或库房产权证及实物照片,租赁厂房或库房提供租赁合同及实物照片。
(2)设备或工器具,至少包括:UV机和雕刻机和覆膜机和铝板切割和折弯加工设备,提供上述设备证明材料,其中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及实物照片,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和对应租赁方设备发票及实物照片。3.3业绩要求(开标需信息公开)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安全标识制作和安装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或同一非总价合同下单个服务订单金额)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含税)
。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满足
(一)或
(二)的要求:
(一)供货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a)合同和b)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安全标识制作和安装的技术要求、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及到货验收材料(体现甲方签字或盖章);
(二)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安全标识制作和安装的技术要求、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的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
项目概况
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6-CNCCC-FW-GK-2400/01
发标日期
2026年07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为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提供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辽东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辽北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南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中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西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曹妃甸作业公司所属油田、蓬勃作业公司所属油田、秦皇岛32-6作业公司所属油田。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为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提供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辽东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辽北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南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中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西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曹妃甸作业公司所属油田、蓬勃作业公司所属油田、秦皇岛32-6作业公司所属油田。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3.2生产制造商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厂房或库房,自有厂房或库房提供厂房或库房产权证及实物照片,租赁厂房或库房提供租赁合同及实物照片。
(2)设备或工器具,至少包括:UV机和雕刻机和覆膜机和铝板切割和折弯加工设备,提供上述设备证明材料,其中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及实物照片,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和对应租赁方设备发票及实物照片。3.3业绩要求(开标需信息公开)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安全标识制作和安装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或同一非总价合同下单个服务订单金额)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含税)
。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满足
(一)或
(二)的要求:
(一)供货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a)合同和b)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安全标识制作和安装的技术要求、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及到货验收材料(体现甲方签字或盖章);
(二)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安全标识制作和安装的技术要求、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的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至 2026年07月2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区海川路2121号海洋石油大厦A座
联 系 人:卜荣华
电子邮箱:burh@cnooc.com.cn
邮 编:300459

联系电话:02266502336
异议受理人:高观浩
异议受理人
联系电话:02266505293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ngwzh20@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张玮珍
投诉受理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高观浩
电子邮箱:gaogh5@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66505293

相关附件下载
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综合评分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
项目概况
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招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有限天津-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6-CNCCC-FW-GK-2400/01
发标日期
2026年07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为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提供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辽东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辽北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南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中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西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曹妃甸作业公司所属油田、蓬勃作业公司所属油田、秦皇岛32-6作业公司所属油田。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为渤海油田在役生产设施提供安全标识制作与安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辽东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辽北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南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中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渤西作业公司所属油气田(终端)、曹妃甸作业公司所属油田、蓬勃作业公司所属油田、秦皇岛32-6作业公司所属油田。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人为所招项目的生产制造商并能提供安装服务。3.2生产制造商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厂房或库房,自有厂房或库房提供厂房或库房产权证及实物照片,租赁厂房或库房提供租赁合同及实物照片。
(2)设备或工器具,至少包括:UV机和雕刻机和覆膜机和铝板切割和折弯加工设备,提供上述设备证明材料,其中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及实物照片,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和对应租赁方设备发票及实物照片。3.3业绩要求(开标需信息公开):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安全标识制作和安装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或同一非总价合同下单个服务订单金额)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安全标识安装的技术要求、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的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至 2026年07月2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采购人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高观浩
电子邮箱:gaogh5@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66505293
异议受理人:高观浩
异议受理人
联系电话:02266505293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ngwzh20@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张玮珍
投诉受理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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