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江苏 发布时间:2026-07-24
项目详情
| [0]R23020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1053 | 项目名称 | R23020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1053014001 | 标段名称 | 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1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A3206010318001053014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3020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崇数据备[2024]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北、华丰河两侧 2.3 建设内容: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详见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38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硬质景观、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附件。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21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 ①工作经历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安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政策房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由参与验收各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中专业暂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及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或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7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总分得分(第一阶段评审得分+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有相同的,则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排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 ①工作经历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提供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定或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或工程竣工资料。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诚信承诺书)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安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政策房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由参与验收各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中专业暂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及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或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现场勘察和材料品质保证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现场勘察和材料品质保证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8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9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1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95%。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 取值范围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1分,扣完为止。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答辩题目共1道题,满分2分。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题目(每位技术标评委各出1道题,随机抽取1道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用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黑色水笔在投标截止当日9:30前到达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按开标大厅电子大屏显示)签到参加现场答辩。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未参与现场答辩的,答辩不得分。 (4)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第二阶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5页
| 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页
| 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2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3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针对本项目硬质景观施工重点分析、软景景观施工重点分析、施工难点分析及优化建议、施工预测问题及处理措施。
| 不超过26页
| 4分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利用动态视频展示本项目采用BIM技术,通过创建本项目的三维模型,包括道路,绿化,地下管网等专业进行协同设计,碰撞检测等工作,使业主和施工人员更好的理解设计意图,避免施工过程的错误和返工,投标人制作mp4格式漫游视频文件,视频大小不得超过800M,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 注: (1)视频采用旁白的,统一要求语言为普通话。 (2)暗标要求:视频文件陈述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3)展示视频文件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投标文件和图纸文件分开上传。 请各投标人注意视频容量大小及相关暗标要求,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视频无法上传或视频模糊无法分辨或不满足暗标要求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2分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安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政策房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由参与验收各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中专业暂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及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或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与资格审查相同的业绩可以得分。
| 2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2 分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分
| 2.3.4 (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项目类别)信用得分* /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项目类别)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 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 场主楼16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7798858908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 估造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 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 楼8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850499090 项目负责人:徐张杰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28143214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590003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A3206010318001053014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3020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崇数据备[2024]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北、华丰河两侧 2.3 建设内容:R23020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详见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38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硬质景观、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附件。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21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 ①工作经历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安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政策房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由参与验收各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中专业暂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及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或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7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总分得分(第一阶段评审得分+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有相同的,则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排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 ①工作经历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提供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定或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或工程竣工资料。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诚信承诺书)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安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政策房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由参与验收各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中专业暂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及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或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现场勘察和材料品质保证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现场勘察和材料品质保证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8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9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1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95%。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 取值范围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1分,扣完为止。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答辩题目共1道题,满分2分。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题目(每位技术标评委各出1道题,随机抽取1道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用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黑色水笔在投标截止当日9:30前到达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按开标大厅电子大屏显示)签到参加现场答辩。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未参与现场答辩的,答辩不得分。 (4)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第二阶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5页
| 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页
| 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2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3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针对本项目硬质景观施工重点分析、软景景观施工重点分析、施工难点分析及优化建议、施工预测问题及处理措施。
| 不超过26页
| 4分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利用动态视频展示本项目采用BIM技术,通过创建本项目的三维模型,包括道路,绿化,地下管网等专业进行协同设计,碰撞检测等工作,使业主和施工人员更好的理解设计意图,避免施工过程的错误和返工,投标人制作mp4格式漫游视频文件,视频大小不得超过800M,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 注: (1)视频采用旁白的,统一要求语言为普通话。 (2)暗标要求:视频文件陈述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3)展示视频文件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投标文件和图纸文件分开上传。 请各投标人注意视频容量大小及相关暗标要求,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视频无法上传或视频模糊无法分辨或不满足暗标要求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2分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安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政策房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由参与验收各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中专业暂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及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或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与资格审查相同的业绩可以得分。
| 2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2 分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分
| 2.3.4 (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项目类别)信用得分* /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项目类别)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 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 场主楼16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7798858908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 估造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 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 楼8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850499090 项目负责人:徐张杰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28143214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590003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