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需求品牌 |
| 购买设施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会议、广播及音乐欣赏设备;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购买设施设备:购买设施设备; | 37种 | 99000.00 | - |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购买设施设备 | 一、供货与安装适配要求 1.对于清单中标注需现场适配的设施设备(如风采展板等),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勘测,确保货物尺寸、安装方式与现场实际环境(墙面、地面、空间结构等)完全匹配。 2.采购清单已明确列明需提供安装服务的全部设备,中标供应商须按清单要求提供专业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服务。 3.清单中未明确具体颜色或款式的物资(如瑜伽垫、合唱礼服等),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标准提供产品,品质不得低于采购文件规定标准。 4.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清单中明确的技术参数及规格供货;清单中已明确详细的技术参数、功能要求、性能指标,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低于上述要求,或相当于同等技术水平。若交付产品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采购方有权拒绝收货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若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次充好或拒不履约等情形,采购人有权将相关线索报送政府采购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5.所有设备及物资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搬运及就位工作。交货前需提前联系采购方确认送货时间及开票结算事宜。 二、质量验收要求 6.全部货物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后,采购方在15日内组织履约验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7.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8.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报价表按采购文件指定格式填写,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缺少任意关键资格材料者视为无效响应。同类项目业绩证明等可作为评审因素在评分标准中另行规定。 四、供货周期与交付时限 9.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物资的配送、卸货、安装就位及调试工作,完成交付。 五、售后服务保障 10.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不低于国家相关产品法定三包期限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引发故障,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正式报修通知(书面、邮件、官方工作通知均可)后48小时内响应,3个日历日内抵达现场并完成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