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2026TD网挂公告第[7]号 |
| 经西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宗地编号 | 位置 |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6C-7 | 冷湖路与西关大街交叉口 | 13316.51 | 1.0≤容积率≤2.9 | ≤25% | ≥30% | ≤80米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554 | 17770 | 800 |
| 备注 | 1.该地块位于冷湖路与西关大街交叉口,地块规划红线面积18012.8平方米(27.02亩),其中:出让用地面积13316.51平方米(19.97亩),无偿代征代拆代建道路面积3698.48平方米(5.55亩),待征拆用地面积997.81平方米(1.5亩)。四至范围:东至冷湖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西关大街,该宗地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2.红线图中斜线所示范围用地为城市规划道路,要求取得土地权属单位无偿代征代拆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不得用于平衡出让用地内经济技术指标,建成后无偿交由政府。3.本次用地范围内红线图中方格网所示待征拆用地,要求取得土地权属单位统一规划布局。4.红线图中双斜线所示范围不得小于现状使用范围,要求现状建筑征拆前保留原使用功能,并由取得用地权属单位在实施建设时处理好与待征拆住宅楼的安全等相关关系。5.要求规划阶段处理好住宅与商业建筑的布局关系不得相互影响。6.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7.上述1宗出让地块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现公布省、市两级监督电话:省级监督电话:所有者权益处0971-6139985开发利用处0971-6108957市级监督电话:开发利用科0971-6146324。8. 在报名申请阶段,竞买人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系统,在“填写竞买申请书”环节,务必在“要求报名的文件”处上传无欠薪行为承诺书及由“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