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项目将覆盖清江社区10小区,采用线上与线下(如小区固定意见征集点)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征集居民诉求,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记录和处理,推动落实民生微实事;延续去年小区自治理提升成果,分类施策:对已有公共空间的院落,重点培育自组织运营能力;针对不同小区痛点,定制“一院一特色”自治方案,培育居民骨干、完善自治公约,推动自组织队伍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构建多元协同的院落自治体系。1.每个院落设立意见征集点位一个,同时提供1个线上征集渠道,常态收集居民需求,为院落后续治理提供支撑。2.6个小区(清水河畔、米兰香洲、金沙十年、保利金香槟、金沙海棠、金悦湾)自组织能力提升培训不少于3场,每个院落培育居民骨干不少于8名,有效提升院落骨干在挖掘能人、策划组织活动、联动居民促进邻里关系等方面的自治能力;通过培育赋能,各院落分别形成1支自治服务队伍(备案登记),并参与到小区安全宣传、环境维护、邻里互助等自治服务中,具备可持续独立服务的能力;3.4个小区(水印阁、英伦金沙、清江之春、柏林郡),形成一支院落自治队伍,自治队伍在小区开展院落治理服务并形成服务台账。每个小区形成1项特色自治品牌,各院落开展特色品牌活动不少于3次,全年总计不少于30次。 | ||
| 资金预算 | 150000.0元 | 计划工期 | / |
|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8.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只允许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或本国公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6-07-27 00:00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31 23:59 |
| 招标人 |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清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曾莉 电话:028-87409638 | 代理机构 | 名称:四川中成招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邓安林 电话:18328088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