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淮北市龙昌路(洪吴路—陶博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HBGC26069 | ||||
| 标段名称 | 淮北市龙昌路(洪吴路—陶博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 标段编号 | HBGC26069001 | ||||
| 招标人 | 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 最高限价 | 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60% 勘察费用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80元/进尺米 (设计、勘察费用约1616100元) | ||||
| 代理机构 | 安徽鹄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西侧CZ-1幢2层 联系方式:0561-3276666、1396610175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评定分离)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7日9时 | 定标时间 | 2026年7月22日15:00 | 计划工期 | 70个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 P26 要求提供完整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缺第 46 页),按无效标处理。 | ||
| 中标(成交) 单位 | 名称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 | 投标工期 | 70个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 ||||
| 费率(%)/投标价(元) | 设计费报价费率:46%(约1239019.2元) 勘察费报价:综合单价50元/进尺米(约1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魏永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道桥正高级工程师 | ||
| ZG(16)934515805 |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科韵路(琶洲大桥-仑头收费站)品质建设工程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2.毫州市2号、3号地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3.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一雄安大道工程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4.安庆市圆梦新区(两区共建项目)道路桥梁设计工程-方兴路及管廊设计工程 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一等奖。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寿县新桥片区综合路网前期设计服务总承包项目; 2.五河县2023年路网工程设计; 3.潜山市城南片区2022年拟建路网(书香南路二期、经五路二期、经三路、经四路、纬五路二期)及排捞泵站项目设计;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 企业获奖 | 1.科韵路(琶洲大桥-仑头收费站)品质建设工程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2.毫州市2号、3号地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3.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一雄安大道工程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4.安庆市圆梦新区(两区共建项目)道路桥梁设计工程-方兴路及管廊设计工程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一等奖。 | ||||
| 企业业绩 | 1.寿县新桥片区综合路网前期设计服务总承包项目; 2.五河县2023年路网工程设计; 3.潜山市城南片区2022年拟建路网(书香南路二期、经五路二期、经三路、经四路、纬五路二期)及排捞泵站项目设计;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7月24日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陈峰、丁培芳、况飞、张春梅、顾先友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经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6.6%收取,具体收费金额为:1126.1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