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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安徽 蚌埠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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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6]6号
1.4
招标人: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项目业主: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6WHGCZ025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6WHGCZ0251
2.5 建设地点:蚌埠市五河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改造、修复兴浍路、兴沱路、大巩山路、女山路、兴漴路等道路市政排水管网和五投集团、致远实验学校等地块内排水管网约40余公里。
2.7 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发包金额为15038万元,其中施工工程费14600万元,工程设计费438万元。
2.8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项目的前期咨询(修编五河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并完成审查,对城南积涝点进行溯源排查整治)、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报批报建,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周期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
(1)
(2)
(3)
(4)任一要求均可: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须为牵头方人员。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人员。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含施工图设计)。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设计方满足。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含施工图设计)。
3.1.5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人员。
3.1.6 财务要求:/
3.1.7 信誉要求:/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职责的单位。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有2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职责,投标人施工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中小企业承担合同金额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60%),且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不少于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满足
(1)、
(2)、
(3)任一即可。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加投标,则应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6656098509。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
(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内环北路93号
邮  编:2333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陈军
电  话:0552-5021109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区科技创新产业园东区研发楼六楼
邮  编:2333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易彤
电  话:16656098509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4-6楼
联 系 人:监督股
电  话:0552-5060003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552-2078835。
11.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1.3 其他补充事项说明:无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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