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闻喜公司焦山石灰石矿(400万吨/年)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服务 | 技术服务 | 1.000 | 项 | 承兑或现汇 | 闻喜二厂 |
| 一、博爱区域闻喜公司焦山石灰石矿(400万吨/年)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服务采购公告如下: 1、卖方须保证闻喜公司焦山石灰石矿(400万吨/年)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服务无瑕疵,卖方承诺承担相应损失。 2、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验收必须经过专业部门验收。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通知要求时间进行闻喜公司焦山石灰石矿(400万吨/年)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服务。 4、费用负担:含税报价单包含所有费用。 5、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提供需要拟写合同的相关文件,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要求进行闻喜公司焦山石灰石矿(400万吨/年)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服务视为违约。 6、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业务不清楚的请联系现场:杨建华1513596312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按照废标处理。 8、已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加报名及报价( 备注:中标单位在合同履约期间被列入金隅集团招采平台黑名单,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 9、 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负责人、高管或股东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的的采购活动。 10、供应商需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 二、其他技术要求: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号文第 (十)条:强化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提高生产能力、扩大开采范围或者整合矿山等建设项目应按照改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开工建设、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闻喜公司实际情况,需开展焦山石灰石矿(400万吨/年)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服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山西省运城市属地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同一单位原则上不得同时承担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 踏勘现场要求:为了充分了解施工位置、地质条件、道路储存空间、其他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采购方决定于2026年7月24日上午10点10分时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 ,任何因忽视或不进行踏勘的,视为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三、具体报名要求: 1、投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 2、人员要求:本项目相关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等)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无挂靠现象,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人员身份证;投标单位为本项目相关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 3、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非金属矿山。 4、参与报价单位需熟悉山西省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各项要求,并提供1份大型露天开采矿山安全设施验收评价业绩合同及发票。 5、根据山西省运城市属地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原则上该项目安全预评价单位不得参与此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询价工作。 6、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7日内列出编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清单,在我公司焦山石灰石矿(400万吨/年)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15日内出具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配合项目所在地主管政府部门审查直至通过。对因中标单位列出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清单不详细及不合规导致的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延误或不符合所在地主管政府部门审查要求的,中标单位需重新编制报告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并对编制的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7、报价为现场勘查、编制报告和技术服务及专家评审等所有费用(包含可能因不确定性原因导致的二次评审费用)。 四、保证金要求: 参与单位需缴4000.00元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转账时保证金截图附言中需添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该项目采购公告编号JZQY-XJ-2026-0604,并上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投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对未中标者将及时予以无息返还。 五、发生以下任何事件,采购方有权依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中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拒绝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拒不执行合同或不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合同的。 3、中标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其他违法行为的。 4、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时因串标、围标等其他违规行为拉入黑名单的。 特别说明:报价单位在平台下载询价单,填写单价、总价等项目并盖章,在平台报价时以PDF格式上传(EXCEL或者word版电子章报价无效);未上传纸质盖章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盖章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详情见《询价单》。不清楚电话沟通后报价。报价含到我公司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等一切费用。税率可根据各企业类型据实填报13%、6%、3%等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