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驻场桌面运维 | 技术服务 | 1.000 | 年 | 汇款 | 北京建材总院 |
| 一、项目概况 询价人: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驻场桌面运维项目 项目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69号院 服务期限: 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 控制价: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报价超出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一)服务范围及要求 投标方为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院')提供桌面运维的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如下: 1. IT基础设施范围
2. 服务内容 (1)提供IT基础设施软硬件的安装、移动、增加及变更服务; (2)现场进行软硬件故障原因确认、问题诊断、问题解决、病毒清除、紧急修复; (3)协助甲方员工备份、恢复、迁移重要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4)协助IT人员解决专业软件相关问题; (5)制订桌面支持服务流程、推荐管理工具、建立管理标准; (6)维护总院及窦店办公区网络中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7)制订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8)提供网络安全咨询及技术支撑(防火墙设置、升级等); (9)提供常规应用软件和操作系统使用培训(含全套培训教材中/英文、培训课程计划表); (10)确保甲方网络及对外联接的畅通; (11)协助甲方采购所需设备、零配件和软件(费用另计); (12)二线工程师能够解决总院除桌面运维以外的各种网络和信息安全设备的问题,在不增加软硬件的情况下不另行收取费用; (13)投标方应保证提供办公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持,提供一年免费基本技术服务。 3. 驻场需求 (1)派驻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另指派备选人员2名,以满足总院正常的办公需求; (2)驻场运维人员工作时间与总院作息时间一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总院不另行增加费用; (3)投标方不得采用委派或派遣第三方技术人员方式履行驻场服务; (4)投标方不得随意撤换运维人员; (5)在完成运维服务后,应向总院出具运维报告。 4. 服务响应要求
5. 其他约定 (1)中标方需与总院签订《安全和环保管理协议书》; (2)本公司承诺为安排到总院的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赔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方需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报价。 (二)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费用结算时,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能力;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信誉要求 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 两年内未受到违规违法处罚(以'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或第三方查控软件查询结果为准);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预审需提供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上传至阳光招采平台) 1. 营业执照(范围涵盖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2. 近12个月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3. 近12个月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4. 近三年内具有同类IT运维服务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询比价说明 1. 询比价原则: 本项目比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进行。 2. 询比价办法: 本次询比价采用最低价成交评分法。 3. 报价有效期: 90日。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 下载附件《采购报价单》及《现场踏勘统计表(总院)》,按采购说明要求规范填写服务内容及报价,扫描后上传至阳光招采平台; 2. 报价要求加盖公章、写明报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 未按要求填写上传《采购报价单》和《现场踏勘统计表(总院)》按废标处理; 4. 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90日)价格固定不变,需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公告、现场踏勘及询价函服务需求及服务承诺; 5. 其报价均包括税费等交付询价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中注明税率; 6. 固定总价: 以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报价,单位为人民币; 7. 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需一致; 8. 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