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木舒克市夏可河河道治理(北岸)配套工程(一期)二标段-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图木舒克市夏可河河道治理(北岸)配套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03004002260124) 已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336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3.项目工程规模:图木舒克市夏可河河道治理(北岸)配套工程(一期)总面积为 478956.00m²,主要建设工程为:景观驳岸工程1430.00m,铺装工程 172187.50m²,绿化工程301968.50m²,景观给排水工程 301968.50m²,景观电气工程,景观小品,景观配套建筑工程,景观竖向工程。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3004002260124004001 图木舒克市夏可河河道治理(北岸)配套工程(一期)二标段-园林绿化工程,【标段工程规模】:图木舒克市夏可河河道治理(北岸)配套工程(一期)总面积为 478956.00m²,主要建设工程为:景观驳岸工程1430.00m,铺装工程 172187.50m²,绿化工程301968.50m²,景观给排水工程 301968.50m²,景观电气工程,景观小品,景观配套建筑工程,景观竖向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图木舒克市夏可河河道治理(北岸)配套工程(一期)二标段-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工程160050㎡、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土石方工程、绿化灌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3004002260124004001 | 图木舒克市夏可河河道治理(北岸)配套工程(一期)二标段-园林绿化工程 | 图木舒克市夏可河河道治理(北岸)配套工程(一期)总面积为 478956.00m²,主要建设工程为:景观驳岸工程1430.00m,铺装工程 172187.50m²,绿化工程301968.50m²,景观给排水工程 301968.50m²,景观电气工程,景观小品,景观配套建筑工程,景观竖向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图木舒克市夏可河河道治理(北岸)配套工程(一期)二标段-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工程160050㎡、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土石方工程、绿化灌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22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须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3年起至2025年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具体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时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指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指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近三年内(指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兵团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10)近三年内(指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1)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13)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14)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如存在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利在招标或评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如在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发生或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信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8、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7月23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10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
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图木舒克市叶尔羌南路4号)
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998-5886507
十
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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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图木舒克市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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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滨盛街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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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图木舒克市阳光美苑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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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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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李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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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3328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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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1860904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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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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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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