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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聘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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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聘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聘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位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2 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法务培训、诉讼/仲裁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和其他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服务明细如下:

服务明细
服务范围
备注
1、就比选人经营管理、重大投资及工程项目方面的有关决策,从法律上予以必要的分析研判,提供法律依据,降低决策风险;必要时,应比选人要求,参与其高层会议、企业策划、招投标、商务谈判、项目履约管理,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2、帮助、指导比选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规范比选人目前的管理及运营制度。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中标文件、补充协议、索赔、结算文件等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合同期内为比选人提供四次(含)以内免费法律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内容根据比选人要求进行确定。
5、就比选人遇到的民商事纠纷(含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纠纷、工期与质量争议、劳务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诉讼)、行政纠纷等诉讼/仲裁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出具律师函。
6、根据比选人的授权,就有关债权债务、工程款催收、工期催告、索赔通知、停工与结算催告、优先受偿权主张等事项,起草、签发律师函或代为起草有关催告函件等。所发出的函件内容,事先须经比选人确认。
7、对比选方民商事合同项目谈判提供初步意见,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并对民商事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履约风险、条款完备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提供有关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等法律咨询,一般以口头或电邮方式提供,若遇重大项目决策、合同签约、变更、结算、索赔、纠纷等较重大事项或必要时,提供书面咨询意见。
含办公费用、税金、重庆地区差旅费
2.3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重庆城区内服务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比选人在收到供方合规有效的全额发票后于次月25日前按合同约定付款。
2.6若比选人在上述比选范围外涉及有关民事诉讼、仲裁等案件需委托比选人处理的,双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依重庆市物价局、司法局《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关于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按照上述取费标准报折扣率(例如:诉讼/仲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出的金额10000元×折扣率80% =8000元),按照中标折扣率另行收费,律师服务费=政府指导价*中标折扣率。
2.7结算金额:合同期内,本合同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如投标人为分所需提供总所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加盖总所公章。(提供投标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提供由市级律师协会统一投保的参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前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供/排水企业的年度法律咨询业绩,业绩须覆盖本项目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对应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承诺委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固定配置1名主办律师(须为公司合伙人),3名正式执业的协办律师且服务团队中的人员均为本所正式在编人员,提供1个月社保证明,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本项目如遇紧急事项,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组织本章节3.5条要求的人员到达比选人指定现场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3.6 投标人及项目律师近 3 年无司法行政处罚、无律协行业处分。(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
3.7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被人民法院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3.7.2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7.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7.4 近5年内有归责于投标人及相关方(包括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的安全与环保事故;
3.7.5 2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7.6 列入实行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7 投标人被列入比选人的供应商负面清单且在负面期内。(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3.8 投标人自行承诺满足比选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10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6年7月2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响应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4.4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五楼。导航:重庆水务大厦东门)。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玉婷
电 话:023-6778567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10楼1018
联 系 人: 刘黎
电 话:13635482412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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