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宁夏隆德县交警队墙面粉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宁夏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隆德县交警队墙面粉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隆德县交警队墙面粉刷工程采购文件编号:2026-sg-7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8275.63元
最高限价(如有):218275.63元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
(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注:第
(5)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24日至 2026年7月31日,(将报名提供的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637727042@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及时回复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0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0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公安局              
地址:隆德县 
联系人:余南南                 
联系方式:0954-6015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海纳百川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原州区六盘山路东海太阳城南门16号商业楼2号入口3楼309室         
联系方式:18195459475            
项目联系人:赵飞              
                       代理机构:宁夏海纳百川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