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ZZR260024H1 |
|---|---|
| 项目名称 | 贵州兴阳矿业有限公司60.0024%股权及10762.77万元债权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60.0024% |
| 挂牌价格 | 10762.7701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Fri Jul 24 00:00:00 CST 202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金额10762.770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60.0024%国有股权挂牌金额为0.0001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贵州矿业对标的企业享有账面债权20873.74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10762.77万元((债权账面金额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14032.34 万元,大方绿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6841.4万元,大方绿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委托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一并挂牌)。 2.兴阳煤矿的采矿权已经抵押给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方绿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成功摘牌后将采矿权抵押给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待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办理解押手续。 3.与贵州安泰众成能源有限公司有关的承诺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摘牌后,兴阳煤矿要按照与贵州安泰众成能源有限公司之间生效的法律文书和2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实力,相应的支付能力。 3.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或通过信托、代持等方式委托摘牌。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兴阳矿业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其足额向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及相应利息前,未经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标的股权及兴阳煤矿采矿权设置其他任何权利负担或转让兴阳煤矿采矿权。受让方拟以兴阳煤矿股权或兴阳煤矿拟以其资产设置权利负担用于融资的,须优先偿还剩余股权和债权转让价款。 3.兴阳煤矿的采矿权已经抵押给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方绿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成功摘牌后将采矿权抵押给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待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