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浙能物业余杭分公司肉禽蛋、干货调味料、冻品采购 | 项目代码: | ZJTY-2024-05-31-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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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马大厦九楼B座 | |||
联系人:王优斐 | 联系人:唐楷 | |||
| 电话:17816871030 |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浙能物业余杭分公司肉禽蛋、干货调味料、冻品采购 | 标段(包)编号: | ZJTY-2024-05-31-002-1 | |
| 中标人: | 合同价款: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杭州原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8413084.14 元 | 386 天 | 1、肉禽蛋对配送产品的品质所达到要求: (1)(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以下国家标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动物检疫规程》 《鲜、冻片猪肉》 《分割鲜、冻猪瘦肉》 《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熟肉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蛋与蛋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等农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运输冷鲜(冻)肉应当使用具有保温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2、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运输过程要防止雨淋和被污染。货抵现场验收时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 3.保质期要求:乙方所提供食材有保质期的,不能临近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提供 6 个月保质期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45 天保质期内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7 天及以内保质期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天。 如本合同签订前,前述已列明标准代码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已经被 修订,或者本合同签订后有新的国家标准、地方及行业标准出台的,则双方同意无条件执行新修订或新出台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但如新修订或新出台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低于本合同列明标准代码之标准要求约定或低于本合同签订时现行的标准要求的,则仍适用本合同已列明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签订时现行的标准。 | 何厚霞 |
| 签约时间: | 2024-08-09 | |||
| 公示时间: 2025-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