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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统一监管报送平台项目变更公告第1次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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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2365
(统一监管报送平台项目)(统一监管报送平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F26D-XB-FW-00652-01)
XXXXXXX:(被邀请单位名称)
*变更说明
1、公告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27日 23时59分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29日 13时00 分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28日 14时00分4、采购文件澄清发出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28日 21时00分
(统一监管报送平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1次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统一监管报送平台项目
1.2采购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围绕金监局1104报表、EAST(包括1.0以及2.0新规)、人行大集中、利率报备报表(包含逐笔、NR表)、金融基础数据、外管局数字外管平台(包含对外资产负债、外汇账户、结售汇)6套监管报表开展数据探源,依托数据中台搭建监管数据集市并部署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实现监管数据采集、加工、校验、审批到报送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支撑监管报送标准化、自动化、合规化,满足穿透式与持续监管要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7 其它(如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监管数据集市搭建(一阶段上线)、一监管报送平台搭建(一阶段上线)、监管数据治理等内容系统切换支持(二阶段上线)
2.2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后终止(预计2027年8月30日前完成项目,本项目需与其他项目进程,相互配合推进,最终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2.3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标准:详见技术任务书
2.5 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乙方(成交人)直接结算,具体结算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须在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交付标准产品源码及全套配套文档。具体包括: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含引言、系统概述、功能与非功能需求、外部接口需求及附录,需求条目应明确可验证并标注优先级);系统架构设计文档(描述整体结构,含分层架构、模块划分、组件关系、技术选型、数据流图与部署拓扑,遵循高内聚低耦合原则);详细设计文档(针对各模块提供类图、时序图、算法逻辑、数据结构、数据库表结构及状态机等);API接口文档(明确定义所有对外接口的URL、请求方法、协议、报文格式、响应结构、错误码、认证机制及调用约束);数据库设计文档(含概念模型、逻辑模型、物理模型及数据字典);用户手册(以任务为导向,配图清晰);产品全部源代码(确保一次性编译通过且无致命错误);标准产品安装及部署文档(列出环境依赖、安装步骤、配置说明、启动停止命令、集群及容器化部署脚本);维护手册(含故障诊断流程、日志分析、备份恢复、升级路径、性能调优及监控指标)。甲方在收到上述完整材料后,无特殊情况于30天内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一阶段上线款:项目完成平台搭建、监管集市搭建,各类报表实现出数报送,达到一阶段上线条件后,乙方需书面向甲方提出上线申请。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在30天内完成上线确认,并签署《一阶段上线确认单》(含线上流程),之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二阶段上线款:项目完成系统切换支持工作,达到二阶段上线条件后,乙方需书面向甲方提出上线申请。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在 30天内完成上线确认,并签署《二阶段上线确认单》(含线上流程),之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验收款:自项目二阶段上线运行之日(以《二阶段上线确认单》载明日期为准)起满三个月后,项目运行未出现故障的,乙方需书面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在30天内完成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含线上流程)。若使用保函作为项目质保金,乙方需向公司提供银行保函(保函应当由中国境内营业的商业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保函的金额应为合同含税总价的【5】%,用于担保乙方的【履约/质量保障】义务,保函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30天),之后30天内,公司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5)自质保期满一年乙方需向公司提出质保验收,无特殊情况下,公司在30天内完成质保验收,并签署《质保验收报告》(含线上流程),若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卖方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质量缺陷、未能按时履行维修义务等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且乙方未能按照公司要求及时承担相应责任时,公司有权直接向保函出具银行或金融机构提出索赔,要求支付保函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质保问题,退还银行保函。
(6)若使用现金作为项目质保金,之后30天内,公司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项目一年质保期期满后,乙方需向公司提出质保验收,无特殊情况下,公司在30天内完成质保验收,并签署《质保验收报告》(含线上流程),之后30天内,公司向乙方支付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
(7)若乙方是央企或央企并表范围内下属分子企业,必须使用保函作为项目质保金;非央企可自行选择提供合同总价5%的保函或者现金作为项目质保金。
(8)公司付款前,乙方应及时向公司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公司可迟延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
2.6其它(如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审现场查询内容,如评审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采购人在评审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评审时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自由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评审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为准
3.1.2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3 年(2023 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当日)具有 1 个类似监管报送类项目业绩(合同中包含监管报送服务内容)且140 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一)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首台套”)指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产品,包括前三台套(批次、版次)的整机装备及核心部件、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报价时,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二)非首台套参与报价的,合同具体要求如下,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4)供应商应承诺提供的合同真实有效,涉及保密情形或为开口合同等无法体现合同金额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第一章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注:1.上述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3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服务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与前述对应)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即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1年盈利)。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3年中任意1年盈利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4)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5)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注:第
(12)-
(17),以评审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
3.1.6 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3.3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包件中的1个包件报价,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p.dfmc.com.cn/)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
4.2供应商在 2026年07月23日23时59分至 2026年07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文件费用。
4.4 平台服务费 300 元/次。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平台服务费。
4.5 CA证书(标证通)费用 400 元/年,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4.6以上各项的费用支付方式: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内支持的任一方式(微信、支付宝、银联)。
4.7供应商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时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文件购买错误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不退回供应商因此所产生的购标等相关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为2026-07-29 13:00:00。
5.2本次询比采购只接受电子响应文件,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且经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回复的《网上递交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5.4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5未按规定从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6 平台支持最大文件容量为200M(含附件),超出200M的文件,将无法递交。供应商应在保证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清晰的前提下,尽量避免文件大小超过200M。
5.7本次采购
不需要递交样品
5.8其他(如有):/
6.信息发布的媒介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结果通知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7.注意事项
7.1 供应商可以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tp.dfmc.com.cn/),在首页顶部菜单点击“帮助中心”(包含注册入库、手机CA(标证通)办理、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方案讲述、手机CA(标证通)绑定等全套流程资料),可查看操作指南。
7.2凡首次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电子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可办理手机CA(标证通)(办理大约需要2工作日),办理手机CA(标证通)后,在开启响应文件前请及时将平台账号与手机CA(标证通)绑定。
7.3供应商应办理手机CA(标证通)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澄清答疑、制作响应文件、加密递交响应文件及解密响应文件等业务。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 供应商电脑须安装IE或者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或者WPS、方案讲述相关组件(如需,见网站“帮助中心”),方案讲述仅支持windows系统,开启会前请提前检测是否可以用标证通扫码登录平台的远程开启会大厅。
7.5 开启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必须使用手机CA(标证通)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手机CA(标证通)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7.6 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响应文件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7.7 供应商在使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供应商网上注册及手机CA(标证通)办理、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可通过以下方式与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1)联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2)点击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首页中的智能客服进行在线咨询;
(3)拨打客服电话:027-84285518;
(4)发送邮件至平台官方邮箱:dfmc-etp@dfmc.com.cn。
7.8 供应商在参与项目过程中如遇到业务相关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7.9 供应商电脑须安装“360压缩”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进行询比采购文件附件解压以及响应文件附件压缩等操作。进行响应文件附件压缩时,为避免软件原因导致的附件信息无法读取,请注意附件应尽可能只压缩一次,以防压缩包套压缩包的情形,未按此操作导致影响参与项目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10本次采购
需要方案讲述
需要方案讲述的,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现场提供10分钟的方案解说,方案讲述材料应包含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材料进行方案讲述,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方案讲述形式:供应商应通过东风汽车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不见面询标网页版”进行方案讲述。
(3)方案讲述顺序:按照开启会一览表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4)方案讲述时间:开启会结束后由评审小组通过“东风汽车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向供应商发出询标通知。供应商可在开启会结束后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东风汽车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界面查看。
(5)开启会结束后,供应商应保持对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东风汽车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的关注,以确保及时接收询标通知。
7.11其它要求(如有):/
8.异议与投诉
8.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对采购文件的异议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8.2 若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8.3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向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8.4 异议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
采购监管机构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采购监管机构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8.5 异议与投诉通过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官方渠道进行。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二路东合中心南区办公楼H栋15-18层
联系人:赵方
电话:13297170116
电子邮件:cw-zhaofang@df-finance.com.cn
9.2 采购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项目负责人:徐睿卿
电话:13733594622
电子邮件:xrq@dfmbidding.com
9.3监管机构: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检工作部
电话:027-84283309
电子邮件:cwgsjw@df-finance.com.cn
10.重要提示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规范参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询比采购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0.1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有关关联关系认定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被否决、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选的供应商,其中选资格也将被取消。
10.2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采购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将结果提交给评审小组。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审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响应文件;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
10.3重要提示
供应商应避免使用非唯一硬盘系列号的电脑、公共场所电脑或者公共网络下载或者上传文件;出现电子交易异常信息的,将被否决;查实串通投标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罚。
供应商(参与人)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应填写全称,不得填写某先生、某女士或者拼音;身份证号应真实有效,避免错漏,否则将有被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
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否则其或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成交)的,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已进入合同履行阶段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同时,相关单位或个人需承担对业主和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参与相关采购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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