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第十八小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LJJ-NX2026-ZC-027
项目名称:金凤区第十八小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数量
| 单位
|
监控设备
| 金凤区第十八小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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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获取
3、方式:投标登记邮箱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在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0日发送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的邮件至sxwljjnxfgs@163.com,并在邮件正文处写明项目名称+标段、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接收邮件1-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万寿路136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万寿路1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http://www.cebpubservice.cn/)和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第十八小学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烟墩巷
联系人:范校长
联系电话:0951-8827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万寿路136号
联 系 人:马旸
联系电话:182953802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旸
联系电话:18295380206
代理机构: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