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科特色产业园2号车间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科特色产业园2号车间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开审投资备【2026】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纳科特色产业园2号车间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大道北侧、昆仑路东侧;
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土地占地48000平方米,利用原有2号车间,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主要实施建筑本体修缮、车间内部功能配套提升、建筑外立面提质改造、厂区室外基础设施升级等。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纳科特色产业园2号车间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包括建筑本体修缮、车间内部功能配套提升、建筑外立面提质改造、厂区室外基础设施升级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由评标专家查询);
3.4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7-24 00:00 至 2026-7- 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8 月13日 09时30分,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奎亭,电话:0319-829202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窦炳超,电话:18032958272。
8.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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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科特色产业园2号车间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投标人
| 3000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纳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珠江街与泰山路交叉口双创中心3楼
联系人:王奎亭
电话:0319-829202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项目负责人:窦炳超
电话:18032958272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rhah03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