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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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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YZ2026072057 项目名称 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ZJYZ2026072057001001 标段名称 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7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7月30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扬政服核发[2025]0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40%自筹、60%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
2.1.2 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对辖区内多个居民小区燃气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约92个小区老旧燃气管道,为约43个小区更换钢塑转换约8633个,为约385个小区更换到期燃气表约56243个,为约7个小区更换老旧表箱约1179只,并在约344个小区安装户内燃气设施三件套。
2.1.3 合同估算价:约 8081.2万元。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 8081.2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214.67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7242.46万元,预留金(即暂列金额)624.07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33日历天。具体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令通知为准。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4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2月31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内容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及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相关标准、专用设计标准,并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
(3)项目验收及移交,包括:①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按时交付招标人;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保服务。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本项目预算 8081.2万元,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中小微企业很难独立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由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a.设计资质:需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b.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B1)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燃气类)。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社保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该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审查合格意见书或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工程造价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目投资金额在500万元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项目投资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以兼得。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1)自 2024年  1 月  1  日(近 2 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
(2) 自 2025年  1 月  1  日(近 1 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 自 2021年  1 月  1  日(近 5 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
(4)其他: 无。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1)联合体成员仅限两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4)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 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5)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8)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无
3.9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本条不适用。)
3.10 其他要求:
(1)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 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 2024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 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 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 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3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9 分 
项目管理机构(≤3 分):2 分
工程业绩 (≤3 分):1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0 分):53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定为 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1.2方案设计文件(35 分)
  
1.设计说明(6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2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2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0-1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0-5 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0-5 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0-4 分)
4.环境影响分析。(0-1 分)
3.设计质量保证措施(3分)
1.设计质量承诺;(0-1 分)
2.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0-1 分)
3.质量管理计划及控制程序。(0-1 分)
4.设计进度保证措施(3分)
1.项目进度管理策划及进度计划编制原则;(0-1 分)
2.项目实施进度;(0-1 分)
3.进度管控措施。(0-1 分)
5.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3分)
1.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0-1 分)
2.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和应对措施;(0-1 分)
3.工程设计风险分析。(0-1 分)

6.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1 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2 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1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为8081.2万元; 其中设计费:214.67万元;施工费(含采购费): 7242.46万元;预留金(即暂列金额)624.07万元。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 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具体 数值由招标人定为 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 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0.5 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0.5 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0.5 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0.5 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分)
 1.总体概述(2 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 分)
2.设计管理方案(2 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2 分)
3.施工管理方案(3 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3 分)
4.采购管理方案(1 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 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1 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1 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 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2.4(4)


项目管理机构(2 分)
除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具备1名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备注:
1、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
备注:
(1)以上提供职称证书等所需证明材料必须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有任一人员不提供,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2.2.4(5) 

 

工程业绩(1 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设计部分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施工部分乘0.7。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兼得。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设计文件不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 7 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少于 7 名大于等于 3 名时,则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若合格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定标候选人。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程序:
1.评标: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候选人为 7 家(总投标人数不足 7 家时按实际投标家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少于 7 名大于等于 3 名时,则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若合格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2.公示: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3.定标: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并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备查。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
(1)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概况和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会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以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2)定标因素
1)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定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各定标候选人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择优选择初步设计文件,设计进度合理。
2)工期提前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工期,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人承诺工期提前时间多的优于工期提前时间少的;如果中标人在具体实施时达不到投标人承诺的工期提前时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3)确保工期提前的技术组织措施: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人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提前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且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技术组织措施。
4)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定标因素,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5)本次开标无需提供定标方案;符合要求的定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因素编制定标方案,在定标阶段现场提交。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苏建规字〔2025〕4 号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30日24时00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 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 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公告的媒介
9.1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
10.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翠竹南路398号
联系人:徐安兵
电话:139145721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261号1栋401室
联系人:唐治祥、宋立海
电话:13951840536
11.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
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网络信息科
联系电话:0511-8839561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8361183/88368300
11.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58188503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CA 签章办理指南
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1/20250201/2bdeaea3-9844-4da0-b209-8ea1b
cced9de.html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扬政服核发[2025]0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40%自筹、60%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居民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及户内设施三件套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
2.1.2 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对辖区内多个居民小区燃气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约92个小区老旧燃气管道,为约43个小区更换钢塑转换约8633个,为约385个小区更换到期燃气表约56243个,为约7个小区更换老旧表箱约1179只,并在约344个小区安装户内燃气设施三件套。
2.1.3 合同估算价:约 8081.2万元。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 8081.2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214.67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7242.46万元,预留金(即暂列金额)624.07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33日历天。具体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令通知为准。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4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2月31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内容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及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相关标准、专用设计标准,并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
(3)项目验收及移交,包括:①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按时交付招标人;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保服务。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本项目预算 8081.2万元,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中小微企业很难独立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由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a.设计资质:需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b.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B1)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燃气类)。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社保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该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审查合格意见书或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工程造价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目投资金额在500万元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项目投资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以兼得。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1)自 2024年  1 月  1  日(近 2 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
(2) 自 2025年  1 月  1  日(近 1 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 自 2021年  1 月  1  日(近 5 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
(4)其他: 无。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1)联合体成员仅限两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4)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 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5)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8)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无
3.9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本条不适用。)
3.10 其他要求:
(1)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 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 2024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 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 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 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3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9 分 
项目管理机构(≤3 分):2 分
工程业绩 (≤3 分):1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0 分):53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定为 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1.2方案设计文件(35 分)
  
1.设计说明(6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2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2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0-1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0-5 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0-5 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0-4 分)
4.环境影响分析。(0-1 分)
3.设计质量保证措施(3分)
1.设计质量承诺;(0-1 分)
2.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0-1 分)
3.质量管理计划及控制程序。(0-1 分)
4.设计进度保证措施(3分)
1.项目进度管理策划及进度计划编制原则;(0-1 分)
2.项目实施进度;(0-1 分)
3.进度管控措施。(0-1 分)
5.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3分)
1.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0-1 分)
2.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和应对措施;(0-1 分)
3.工程设计风险分析。(0-1 分)

6.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1 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2 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1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为8081.2万元; 其中设计费:214.67万元;施工费(含采购费): 7242.46万元;预留金(即暂列金额)624.07万元。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 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具体 数值由招标人定为 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 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0.5 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0.5 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0.5 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0.5 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分)
 1.总体概述(2 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 分)
2.设计管理方案(2 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2 分)
3.施工管理方案(3 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3 分)
4.采购管理方案(1 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 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1 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1 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 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2.4(4)


项目管理机构(2 分)
除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具备1名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备注:
1、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
备注:
(1)以上提供职称证书等所需证明材料必须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有任一人员不提供,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2.2.4(5) 

 

工程业绩(1 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非联合体投标企业(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设计部分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施工部分乘0.7。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兼得。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设计文件不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 7 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少于 7 名大于等于 3 名时,则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若合格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定标候选人。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程序:
1.评标: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候选人为 7 家(总投标人数不足 7 家时按实际投标家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少于 7 名大于等于 3 名时,则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若合格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2.公示: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3.定标: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并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备查。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
(1)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概况和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会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以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2)定标因素
1)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定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各定标候选人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择优选择初步设计文件,设计进度合理。
2)工期提前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工期,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人承诺工期提前时间多的优于工期提前时间少的;如果中标人在具体实施时达不到投标人承诺的工期提前时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3)确保工期提前的技术组织措施: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人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提前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且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技术组织措施。
4)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定标因素,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5)本次开标无需提供定标方案;符合要求的定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因素编制定标方案,在定标阶段现场提交。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苏建规字〔2025〕4 号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30日24时00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 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 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公告的媒介
9.1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
10.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翠竹南路398号
联系人:徐安兵
电话:139145721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261号1栋401室
联系人:唐治祥、宋立海
电话:13951840536
11.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
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网络信息科
联系电话:0511-8839561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8361183/88368300
11.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58188503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CA 签章办理指南
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1/20250201/2bdeaea3-9844-4da0-b209-8ea1b
cced9de.html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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