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次询价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我公司使用要求。 二、报价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在金隅集团、冀东水泥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盖章作为附件,报价文件应使用平台附件询价公告中的报价单模板且需与平台报价一致,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报价。 四、报价为含税到位价格,报价单位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平台随意填报0或1等非正常价格的,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因报价错误、响应内容与我方项目要求不符或无法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单位应提交书面盖章报价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平台,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 五、结算方式:见询价公告。付款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相结合。不响应上述付款方式的报价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供应商承诺:我公司承诺所报上述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相关信息真实无误,质量无瑕疵,我公司承诺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相应损失。 七、提供加盖公章的近12个月(公司成立不足12个月的按公司成立后的时段提供)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近12个月(公司成立不足12个月的按公司成立后的时段提供)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清单需包含参与本项目的全部人员清单)。 八、到货期限:见询价公告 九、投标前务必与技术对接人核实需求。 技术对接人:来强:13641246426 报价要求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