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润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南侧、前进河西侧。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估算审核、概算审核、招标文件和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一审)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项目通过二审。(如有政府审计,则以通过政府审计为准)项目具体实施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中标人需无条件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暂定1095日历天,投标函中填写109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7服务承诺:严格执行招标人考核标准和管理制度。
2.8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业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企业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2.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不含厂房、仓储工程,如提供的业绩证明中含厂房、仓储工程,应扣除厂房、仓储工程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注:投标时须提供合同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时间、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均以合同内容为准。如未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同时提供项目业绩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1.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证书为造价工程师,不分等级,下同),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日常驻场人员不少于两人,且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包含土建、安装专业各一名)。投标时项目组日常服务人员不得同时在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属单位的其它未竣工项目担任审计日常驻场人员,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3)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 | 投标报价: 7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70 )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服务方案( 23 )分 | 重点、难点分析与技术措施( 5 )分 | 所提交的方案必须具有高度的针对性,所提出的具体技术措施应切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内容至少应包括: |
| 项目组织与人员配置( 4)分 | 方案中规划的项目组织架构应完整、高效,人员配置须齐全且各岗位职责界定清晰、无交叉模糊。内容至少应包括: |
| 工作程序与进度保障( 4 )分 | 方案中工作程序必须规范、标准,制定的进度计划应科学合理,并辅以有力、具体的保障措施。内容至少应包括: |
| 内部管理控制( 5 )分 | 方案应构建一套完善、严密、责任落实到人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内容至少应包括: |
| 廉洁从审( 5 )分 | 方案必须建立健全的廉洁从审工作机制,坚持教育预防为先,并明确严厉的追责条款。内容至少应包括: |
| 注: |
| 2.2.3(3) | 企业实力 | 人员配置( 1 )分 | 项目组成员中除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和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外,每增加一名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人员的,得0.5分,最多得1分。每人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清晰的不得分。 |
| 市场信用评价(4分) | 投标人获得最新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达省级AAAAA级或国家AAA级(AAA、AAA-)的得4分,省级AAAA级或国家AA级(AA、AA-)的得2分,省级AAA级或国家A级的得1分。 |
| 2.2.3(4) | 业绩( 2 )分 | 业绩( 2 )分 | 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2.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不含厂房、仓储工程,如提供的业绩证明中含厂房、仓储工程,应扣除厂房、仓储工程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得2分。 |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移动或介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 17日 0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
9. 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并选择盐城地区);移动CA驱动、实体(介质)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9.4 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苏招通APP:18932255322;苏e通APP:400-025-1010;标证通APP:400-998-0000;e签盾APP:400-0878-198;标必晟APP:025-66085508;中标一证通APP:4000-921-999。
9.5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江苏数科CA:0515-69083400。
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润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国投集团
联 系 人:顾女士
电 话:0515-805520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联 系 人:王先生、徐女士
电 话:0515-69085191、15961991218
2026年 7 月 23 日
附件1:招标公告(签章).pdf
123209004682177584-8
E3209010002000391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