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
2026年宣城电信无线室分建设施工项目(标段编号:
AHBBFA202607220008),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6年宣城电信无线室分建设施工项目。
诚信响应提醒: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同一台电脑编制响应文件)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将文件传递给其他供应商使用),均视为“串通响应”;被视为“串通响应”或“虚假响应”的,均认定为供应商不良行为,1-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招标和询比项目。
$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无线网室分设备及天馈系统等相关配套安装、调试与开通等所有工程。
(2)采购估算金额:含税385万元。
(3)服务地点:宣城(含宁国市、绩溪县、广德市、泾县、旌德县、郎溪县)。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6)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8)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026年宣城电信无线室分建设施工项目
| 工程施工
| -
| 3532110.09
| 指定区域
| 按约定时间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4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1实施区域:宣城市区,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预算含税金额130万元;
份额2实施区域:宁国市、绩溪县,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预算含税金额110万元;
份额3实施区域:广德市、郎溪县,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预算含税金额90万元;
份额4实施区域:泾县、旌德县,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预算含税金额55万元。]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依据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颁布的《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报施工费折扣(ON),无源室分施工费最高限价为折扣(ON)20%;有源室分施工费最高限价为折扣(ON)3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2.1.3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
(4)
。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年(含)以上。
$
(3)
$ 2.1.6
2.1.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若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2.1.6供应商拟投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至少配备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通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至少配备一名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通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至少配备一名电工作业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工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
⑤至少配备一名高处作业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注:以上人员一人具备多个证书不累计计算。且均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正反面、由供应商所缴纳的自2026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本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所提供社保为公司所有员工社保,请用明显标记标出所提供人员的社保信息,以便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如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须体现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或签字。
2.1.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类似项目业绩(室内通信工程施工类)。
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7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自2024年07月3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 2.3.3 产品
。
$ 2.3.4
。
$ 2.3.5
。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
$ 2.3.8
。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08时30分00秒至
2026年07月27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地 址:
| 安徽省宣城市创业路与鸿越大道交口宣城电信开发区局3号楼3楼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201号
| 邮 编:
| 237000
| 邮 编:
| 230011
| 联 系 人:
| 张女士
| 联 系 人:
| 张英豪、徐瑞、文鹏飞
| 电 话:
| 0563-2716089
| 电 话:
| 18098516811、1530565383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angyh.gyl@chinaccs.cn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
| 账 号:
| 3110930056200003367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026年07月23日

询比标包文件
026年宣城电信无线室分建设施工项目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
2026年宣城电信无线室分建设施工项目(标段编号:
AHBBFA202607220008),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6年宣城电信无线室分建设施工项目。
诚信响应提醒: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同一台电脑编制响应文件)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将文件传递给其他供应商使用),均视为“串通响应”;被视为“串通响应”或“虚假响应”的,均认定为供应商不良行为,1-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招标和询比项目。
$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无线网室分设备及天馈系统等相关配套安装、调试与开通等所有工程。
(2)采购估算金额:含税385万元。
(3)服务地点:宣城(含宁国市、绩溪县、广德市、泾县、旌德县、郎溪县)。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6)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8)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026年宣城电信无线室分建设施工项目
| 工程施工
| -
| 3532110.09
| 指定区域
| 按约定时间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4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1实施区域:宣城市区,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预算含税金额130万元;
份额2实施区域:宁国市、绩溪县,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预算含税金额110万元;
份额3实施区域:广德市、郎溪县,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预算含税金额90万元;
份额4实施区域:泾县、旌德县,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预算含税金额55万元。]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依据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颁布的《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报施工费折扣(ON),无源室分施工费最高限价为折扣(ON)20%;有源室分施工费最高限价为折扣(ON)3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2.1.3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
(4)
。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年(含)以上。
$
(3)
$ 2.1.6
2.1.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若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2.1.6供应商拟投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至少配备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通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至少配备一名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通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至少配备一名电工作业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工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
⑤至少配备一名高处作业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注:以上人员一人具备多个证书不累计计算。且均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正反面、由供应商所缴纳的自2026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本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所提供社保为公司所有员工社保,请用明显标记标出所提供人员的社保信息,以便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如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须体现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或签字。
2.1.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类似项目业绩(室内通信工程施工类)。
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7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自2024年07月3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 2.3.3 产品
。
$ 2.3.4
。
$ 2.3.5
。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
$ 2.3.8
。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08时30分00秒至
2026年07月27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地 址:
| 安徽省宣城市创业路与鸿越大道交口宣城电信开发区局3号楼3楼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201号
| 邮 编:
| 237000
| 邮 编:
| 230011
| 联 系 人:
| 张女士
| 联 系 人:
| 张英豪、徐瑞、文鹏飞
| 电 话:
| 0563-2716089
| 电 话:
| 18098516811、1530565383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angyh.gyl@chinaccs.cn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
| 账 号:
| 3110930056200003367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026年07月23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7-23 19: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