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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观澜街道机关食堂工勤综合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广东 深圳
发布时间:2026-07-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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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HACG2026000107
二、项目名称:观澜街道机关食堂工勤综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君子布社区龙兴工业园1号厂房二101、201、301  中标(成交)金额:4,953,4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观澜街道机关食堂工勤综合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观澜街道综合楼食堂、行政服务大厅食堂、执法队食堂工作用餐保障,后续根据机关食堂的设置情况,中标人须在中标金额范围内承接新设机关食堂工勤服务,工勤人员调配可在各机关食堂内部调配。(注:食堂物资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厨师及服务员由中标人统一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招三年,合同一年(连续 12 个月)一签,服务费总额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
2、本项目属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对优质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实行合同续期奖励机制,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署为准)。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首年签订 1 年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合同:
(1)采购人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
(2)中标人前期合同服务被评为优秀。以上条件不满足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报价提供服务,并综合考虑投标成本及风险,采购不承担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投标的,视为同意本条款的特别约定。
3、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履约评价,对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
在服务期满前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或不续签合同。采购人如选择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的,每次续签合同的开始日,为上一个合同期满后的第一日(即上一个合同履行开始日的第 366 个公历日,如闰年则为第 367 个公历日),服务期间不超过第一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第一次续签合同的服务费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第二次续签的合同服务费总金额按中标金额和拟服务时间据实计算。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简金花、付永康、曾祥平、顾莹、米旭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用为46,627.36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2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23332587。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观光路1199号观澜街道办  联系方式:付工0755-2101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22楼  联系方式:0755-23332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庄工  电话:0755-23332587
十、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专家打分明细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城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  注: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附件
(三)中1-4项见本公告,其余附件信息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查看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7月23日

附件1:招标文件.zip
附件2: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声明函.pdf
附件3:LHACG2026000107-A观澜街道机关食堂工勤综合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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