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泊头市洁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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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976001176001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泊头市洁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76001176001002 | ||||||||||||||||||||||||||||||||||||||||||||||
| 原公告内容: | |||||||||||||||||||||||||||||||||||||||||||||||
| 泊头市洁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洁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清洗车、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洁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洁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采购18吨纯电动清洗车两辆、18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一辆。 (2)最高限价:258.95万元,其中:清洗车72.75万元/辆;多功能抑尘车113.45万元/辆。 (3)交货地点:泊头市洁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车辆交付。 (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6)质保期:整车质保2年,三电系统质保5年。保修期限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2招标范围:采购18吨纯电动清洗车两辆、18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一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06 09:00 至 2026-07-13 09:00 (北京时间,下同),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28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hbnengxin.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0317-8313728,mishuhua3728@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泊头市洁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17-839116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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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
| 因采购内容等发生变动,现终止本次招标活动,待完善后,我单位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工作,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招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