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加工技改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面粉加工技改提升项目已由 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银宝海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小麦接收段、麦间清理和配麦环节等主要设备更新、粉间制粉主要设备更新(磨粉机、清粉机、高方筛等)、传送输送设备(风网、管网)更新、质量检测设备、自动控制系统更新、车间楼配套功能完善等 ,新增年处理小麦5万吨,年产面粉4.15万吨的能力。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2380万元。
2.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境内(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工期:9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010002000389001
| 面粉加工技改提升项目
| 小麦接收段、麦间清理和配麦环节等主要设备更新、粉间制粉主要设备更新(磨粉机、清粉机、高方筛等)、传送输送设备(风网、管网)更新、质量检测设备、自动控制系统更新、车间楼配套功能完善等 ,新增年处理小麦5万吨,年产面粉4.15万吨的能力。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
3.1.2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0分
服务方案:10分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分
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3分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7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企业业绩:3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3%、94%、95%、96%、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7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70)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7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部分(30分)
| 服务方案
(10)分
| 施工总体部署(0.6分~1.0分)
2、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0.6分~1.0分)
3、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0.6分~1.0分)
4、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6分~1.0分)
5、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和劳动力安排计划(0.6分~1.0分)
6、设备运输、现场存放、安装及其供应商管理措施(0.6分~1.0分)
7、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0.6分~1.0分)
8、深化设计方案及措施(0.6分~1.0分)
9、整体调试、验收方案(0.6分~1.0分)
10、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0.6分~1.0分)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分)
| 应包括:
(1)所提供的设备和安装对地区环境和气候条件的适应性、防腐措施;
(2)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生产、加工、成品保护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
(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自检、事故申报制度等;
(5)针对质量通病的管控措施。以上措施详尽、合理、可行,根据响应程度计1.0分~4.0分。
| 2.2.3(3)
| 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3分)
|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内容、期限、形式、师资及培训方案(包括设备使用技能操作培训,设备故障处理方法、维保指导等)全面具体可行。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保修年限,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等)。根据响应程度计1.0分~3.0分。
| 2.2.3(4)
|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7分)
| 全部响应★项技术参数得满分;出现负偏离每项扣0.5分,分数扣完即止。
| 2.2.3(5)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项目经理职称(1分):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得1分,其他不得分。
|
2、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主要人员(2分):配备的其他主要人员每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防爆电工、机械设备专业、轻工专业工程师,每个岗位最多计0.5分,最高得2分。
| 2.2.3(6)
| 企业业绩(3分)
| 提供投标人2023年6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分3分。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23年6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规模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接受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总承包业绩。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移动或介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0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并选择盐城地区);移动CA驱动、实体(介质)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9.4 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苏招通APP:18932255322;苏e通APP:400-025-1010;标证通APP:400-998-0000;e签盾APP:400-0878-198;标必晟APP:025-66085508;中标一证通APP:4000-921-999。
9.5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江苏数科CA:0515-69083400。
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银宝海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界村盐青路238号
邮 编:224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92050026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神州路与新都路交界处紫金大厦506室
邮 编:224000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13962089607
2026年07月 23日
附件1:
招标公告(签章).pdf
123209004682177584-8
E3209010002000389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