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海堤安全影响评价项目】文件预公示
宁波市星海码头有限公司拟对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海堤安全影响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2日)。
一、招标编号:XH-FW-2025-0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等
1、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海堤安全影响评价项目
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地处宁波市甬江口西侧、镇海区外游山围垦区以北,杭州湾南岸水域,东与已建镇海港区21#-23#泊位相邻。
3、项目规模:本工程拟在在甬江口北侧外海新建3个5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主要满足镇海炼化及关联方290万吨/年的水运吞吐量需求,同时承接甬江口内泊位货种转移,其相应年吞吐量约15万吨。项目占用岸线总长469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06万吨。
4、招标范围:对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提供对海堤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主要服务范围为项目的海堤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评议及审批(备案)工作等,并配合业主取得工程涉堤批复文件,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5、招标控制价:20万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投标人需在招标人提供满足海堤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要求的基础资料后30天内完成海堤安全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并送水利部门审查,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的项目审批工作。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建设项目涉河涉堤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的业绩(须提供签订版合同扫描件)。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查询结果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X月X日至2025年X月X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4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25年X月X日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X月X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5年X月X日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2025年X月X日9时00分线上开标;开标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A311 室(镇海区威远路 111 号)。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星海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 话:17764521869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孙广烨 彭秀雅
联系电话:13867892658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272533575@qq.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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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海堤安全影响评价项目(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