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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63台废旧设备处置

公告-招标公告
天津
发布时间:2025-12-2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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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63台废旧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63台废旧设备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现有63台废旧设备(包含叉车2台、正面吊1台、轻型载货汽车2台、其他电焊机,机床小型设备等),对2台叉车、1台正面吊及其他小型废旧设备进行的清运及回收处理、对2台轻型载货汽车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现有63台废旧设备(包含叉车2台、正面吊1台、轻型载货汽车2台、其他电焊机,机床小型设备等),(对2台叉车、1台正面吊及其他小型废旧设备进行的清运及回收处理、对2台轻型载货汽车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最低投标限价:2030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须具备所在地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相关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实施过至少1项同类型设备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人员要求:/。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加盖公章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7日08时00分到2026年1月5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天津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tjgzcpt.ptacn.com/homepage)完成注册后线上获取。
3.获取要求:
(1)投标人应线上提交资料费电汇凭证。
(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0元整,须公户转账,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资料费”,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4.资料费递交账户信息:
(1)公司名称: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税   号:9112011672445020XG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2)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支行
账户:955885030200329445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1.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清运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质量要求:提供有最终回收机构或单位开具的废旧物资回收证明(包括废弃电子产品及一般固体废物在运输、流转、入库、利用/处置环节、废物利用/处置情况的照片、合同、单据等内容)。另外,提供由本地车管所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招采服务中心实名投诉。联系电话022-25706336,
联系人:张立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 系 人:李联胜 
电话:256000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三
联系人:尚晓冬
电话:022-25708153
电子邮件 :gangbin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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