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乌牛广场路(支四路至经四路段)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5-330324-04-01-716075 | ||
| 招标人: | 名称:永嘉县人民政府乌牛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名称:温州巨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乌牛街道鸭鹅村胜利西路5号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新桥村香港城太子阁401室 | ||||
| 联系人:金泉 | 联系人:潘海敏 | ||||
| 电话:13777715208 | 电话:13587726676 | ||||
| 标段(包)名称: | 乌牛广场路(支四路至经四路段)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2700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本补充公告系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正,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本补充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修改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资料中“☑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应按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修改为:“☑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应按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资料中“□1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修改为:“☑13.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最近三个月指不包含投标截止日当月的连续三个月) 。”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五、技术标评审”修改为:“☑ 五、技术标评审”。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七、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4)商务标评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修改为:“ 七、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4)商务标评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六、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招标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 ||||
| 行政监督机构: |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7-67952036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7-23 14:5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