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东南湖滨新村13栋13-6B)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东南湖滨新村13栋13-6B)项目编号:GR2025SH1001967-3转让价格(万元):184.509标的所属行业:不动产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23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8-06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无 受托机构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汪小丽 联系电话:020-83627452 负责人:吕媛 联系电话:010-51917888-765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东南湖滨新村13栋13-6B)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5SH1001967-3
转让底价:184.509万元
公告开始
2026-07-23
披露中
2026-07-23
公告截止
2026-08-06
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 深圳市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周边环境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东南湖滨新村13栋13-6B)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5SH1001967-3
转让底价:184.509万元
公告开始
2026-07-23
披露中
2026-07-23
公告截止
2026-08-06
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 深圳市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汪小丽020-83627452、13509955970 |
|---|
| 项目负责人吕媛010-51917888-765 |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
| 不动产 |
| 不动产登记号 | 深房地字第2000640424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2.27 |
| 房屋总层数 | 6 | 建成日期 | 1985-08-05 |
| 房屋装饰情况 | 简装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抵押。已出租,租期至2029年5月31日。学位未锁定、承租人计划2026年9月使用学位(最终以实际为准)。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值。2、因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后期楼栋重排调整,导致实际栋房号与产权证证载栋房号不一致,签署合同及过户时以权证地址为准。 3、本房产栋房号说明:房产证为13栋13-6B、实地门牌号15栋5B、学位查询栋房号15栋5B。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2、标的资产成交后,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涉及缴纳的相关税费等按照国家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国家政策未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具有房产购买以及过户等主体受让资格,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深南中路核电大厦15-16楼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信息披露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具体详见保证金设定金额)交纳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2、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000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 |
| 展示地点 | 房屋所在地 |
| 联系人 | 陈华丽 |
| 联系电话 | 0755-29392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