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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中交一公局九公司2026年7月公开直接采购(华新数字智造港二期电梯)

项目详情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7月 华新数字智造港二期电梯公开直接采购
公告内容: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7月上海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二期电梯公开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646334)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二期项目。
1.2 采购人: 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业主拨付 。
1.4 采购项目概况:上海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二期项目:项目用地面积22550.96㎡,总建筑面积63007.58㎡,拟建建筑共包含10栋工业厂房,由6栋4层厂房、2栋5层厂房、2栋10层厂房和1#2#设联通地下室组成。项目首层层高7.2m,标准层层高4.5m,基坑最大深度6.3m。基础形式为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桩基承台+筏板(地下室部分),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工期426天。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徐松 1896518295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项目施工用电梯。2.2 交货期:2026年8月至项目完工。
2.3 交货地点: 运至项目所在地  。
2.4 物资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规范规程标准名称
编号
国家标准
1
住宅电梯设计规范
GB/T 21739-2008
2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7588—2022
地方标准及政府要求
3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图纸

 
2.5 物资验收:
(一)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首先对照卖方发货单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根据产品类别进行以下验收:
1、电梯乙方将各批设备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后,货物质量初步验收由甲方、建设方、监理、乙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和乙方共同完成。初步验收项包括: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甲方、建设方、监理或乙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将任何短缺、超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应于验收现场正式告知乙方,乙方依据甲方通知及时予以更换、调整、补齐货物,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乙方不及时派人参与现场交验,则甲方有权自行验收,并对质量不合格、损坏等做出记录,视为乙方认可并负责处理。甲乙双方共同初步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送货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署的《送货单》仅视为乙方电梯的入场,不视为甲方对乙方电梯符合合同约定的认可。
2、各方确认,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则虽经甲方按本条约定验收完毕,亦不视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瑕疵的认可,乙方仍应承担质量瑕疵赔偿、补偿、更换等的责任。
3、电梯部件在出货前均应经乙方品保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
4、甲方按合同对电梯产品部件及外观进行清点确认,产品性能质量验收以当地技术监督局的验收报告为准。电梯产品送货时,乙方应保证所送交的产品完整合格,随机提供产品合格证、电器原理图、安装接线图、操作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口部件应提供相关海关证明。
5、乙方应按甲方通知时间将电梯移交给安装单位(双方之间的移交证明原件应提交一份给甲方及建设方),逾期移交的按电梯逾期交付、进场的违约责任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电梯由乙方交由安装单位保管之后,乙方应督促安装公司按照约定日期如期完工。
6、部分电梯由电梯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甲方自行确定分次交政府部门验收的电梯范畴。每批次电梯在政府验收合格(以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为准)后的60天内,甲方在乙方的指导下对电梯试运行使用。政府验收过程中,或试运行使用期间发现电梯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配置不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电梯的平衡系数不够等),乙方应自甲方或建设方发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后五天内无偿更换全新的电梯零部件,或在三天内排除故障或按合同约定要求消除瑕疵,确保电梯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和电梯正常试运行。每批次电梯试运行使用期结束后,如电梯运行正常,由甲方及建设方在该批次电梯的验收合格单上盖章确认,办理电梯的移交手续,签署《电梯验收移交单》作为双方对该批电梯的正式验收交货,该《电梯验收移交单》作为甲方及建设方对乙方电梯符合合同约定的认可凭证,电梯正式验收交货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4.1结算方式:电梯采用一票制13%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单价模式。
落地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包费用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及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风险和完成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设计费、运费、人工费、卸货到指定位置及场内二次运输费、管理费、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保险费、税金、手续费、检测费及配合安装、调试、报验保管费、技术培训费等,同时也包括因赶工、道路运输及与总承包或安装单位协调配合等发生的一切费用。按技术要求,提供电梯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井道及机房内所需线缆等材料;并给予其他相关分包单位完成上述系统实施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承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全部配合协调所产生的费用。为完成合同文件项下内容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含进口产品的关税及各种税金等)、保险费、商检、风险、各种政策性上缴费用等; 在建材市场进行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及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招投标备案等相关手续及相关费用;获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站等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和进行备案的有关费用;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费率、汇率、利率、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必须的,或者是为克服工程移交前的任何困难而可能变为必须的所有附属的及其他工程和费用支出。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4.2付款方式:
设备付款方式:
设备供应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无预付款,各批次支付货款(现金转账);自买方及买方确认发货时间后,具备电梯发货条件,卖方将发货单传真给建设方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电梯设备总价的 80 %作为提货款;
该批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买方、监理、质监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相关证件:电梯使用证、合格证等证件,经试运行正常使用,且电梯设备交付建设方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设备总价的 17 %;
本合同内所有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给建设方、完成结算完成审批,保证金有效期为2年后,卖方提交结算金额总额3%的质保金申请后给建设方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设备质保金且不计利息。
卖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时,应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至买方)送达。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且合同流,资金流与发票流必须一致,若因发票问题导致发票不能抵扣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
安装费用付款方式:
1、每批次电梯安装完毕并经买方、建设方、监理验收合格且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安装合同价的50%。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监理、建设方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相关竣工验收资料(检验报告)及全部电梯合格证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后,支付至该批次安装合同价的90%。卖方向建设方或建设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移交全部设备资料及相关证件,协助建设方与物业公司办理完电梯设备移交,并经建设方或建设方委托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工程结算总价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后,支付至安装工程结算价的97%。
3、保函有效期为2年,质保期到期后无任何问题卖方提交合同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申请给建设方后30天内,支付安装总价工程结算价的3%且不计利息。
4、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但在甲方确因资金周转不畅等客观情况发生致使工程款不能如期支付的情况下,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乙方同意自甲方逾期付款之日起90日内,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而不拖延工期,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3履约保证金:无;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4.4质量保证金: 3%
4.5其他情况:无。
5. 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 菱王电梯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 菱王电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菱王公司”)能够满足上述条件,菱王电梯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广东佛山南海成立,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售后服务于一体的大型专业电梯制造企业,产品涵盖乘客电梯、观光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是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保养的A 级资质,菱王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园的现代化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66,600 平方米,可满足15,000台的年产量。
菱王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全球化销售网络体系,在全国各省、市设有销售服务网点,产品远销东南亚、中东、欧洲、南美洲和非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具体案例如下:
1、四川省铁路建设汉巴南铁路有限公司,南充至巴中段铁路HBNZFSG-1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开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签订《电梯买卖合同》,金额约1947万元。
2、东荒市集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中集国际截科城项目工业大厦,订立《电梯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875.4万元。
3、南京棠盛置业有限公司,六合经济开发区四柳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及其配套一期工程项目
负责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1337万元。
推荐理由:中交一公局九公司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二期项目,该项目即将进场施工,需采购电梯
本项目与业主签订的《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二期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约定承包人有责任配合发包人完成与指定分包单位的合同签订,并按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完成指定分包单位的备案,其中门窗、幕墙、电梯等安装工程被列为暂估价单项工程由甲方直接分包,总包管理费和施工服务费(含施工设施使用费等)计取标准为分包工程合同总价的1%。
目前业主通过框架协议询价,并通过智通平台系统审批的方式确定了上海市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二期项目电梯安装的中标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约定,我项目需按照甲方指定价格以及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价差由业主承担。通过申请对该项目电梯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引用谈判结果进行公开直接采购,与“ 菱王电梯有限公司 ”签订采购合同,已通过局例外采购申请。
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简称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金额(元)
备注
设备价
安装价
运费
不含税单价合计
不含税金额
含税金额
1
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
二、三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配套楼项目
客梯

1#DT1
1
57261.39
31555.50
1637.17
90454.06
13%
90454.06
102213.09
 
2
客梯

1#DT2
1
101126.71
44178.45
2123.89
147429.05
13%
147429.05
166594.83
 
3
客梯

1#DT3
1
139654.58
57105.00
2123.89
198883.47
13%
198883.47
224738.33
 
4
客梯

2#DT1、4
2
134004.58
56285.00
2123.89
192413.47
13%
384826.95
434854.45
 
5
客梯

2#DT2、3
2
57261.39
31555.50
1637.17
90454.06
13%
180908.12
204426.17
 
 
合计
 
 
 
7
 
 
 
719634.12
 
1002501.65
1132826.86
 

 6. 公告期限2026年7月23日至2026 年7月26日。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0-32506544
举报邮箱:jgsjwb@ccccltd.cn  
8. 其他  无 。
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创新大道宝盛国际创新中心3号楼21层物设部。  
邮政编码: 511300
联 系 人: 乔利 
电  话: 15552238262  
电子邮件:8515285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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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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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税率
单位


1
直梯
1000kg-1.75m/s-11层-无机房
13%

2
直梯
3000kg-1m/s-10层-含机房
13%

3
直梯
5000kg-1m/s-10层-含机房
13%

4
直梯
5000kg-1m/s-10层-含机房
13%

5
直梯
5000kg-1m/s-10层-含机房
13%

6
直梯
1000kg-1.75m/s-11层-无机房
13%

7
直梯
1000kg-1.75m/s-11层-无机房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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