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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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一层西往东第7间店面和第8间店面招租公告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运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对10号楼一层西往东第7间店面和第8间店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
一、招租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一层西往东第7间店面和第8间店面招租。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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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项目号
| 名称
| 建筑面积
| 租期
| 月最低租金单价(元/㎡)
| 月最低租金总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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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1
| 10号楼一层西往东第7间店面
| 64.06m²
| 5年
| 180元/m²起,第3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3%。
| 11530.8
| 34592.4
|
| 1-2
| 10号楼一层西往东第8间店面
| 105㎡
| 5年
| 181元/m²起,第3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3%。
| 19005
| 57015
(1)上述两个项目的租期均为5年,第3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承租期租金标准:第1至2年每年租金标准为月租金单价×面积×12;第3至5年每年租金标准为月租金单价×面积×12×(1+3%)),经营范围限商业经营。
(2)免租期:新租户视装修情况给予不超过2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3)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项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4)上述两个项目均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租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以上两个项目可独立投标其中任一项目,若存在一并投标上述两个场所的投标者,在同等条件下,相较于仅投标单个场所的投标者,其将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金支付方式:首月租金应在对应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之后,乙方应在每个租赁月起始前五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月租金。4.特别说明:上述两个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将场所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包。(原租户黄小如及潘友峰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经投标人有效签章的承租意向书(格式见附件,需密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7)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0)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11)与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存在法律纠纷和债务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招租(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经投标人有效签章的承租意向书(格式见附件,需密封)。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男性须60周岁以下、女性须55周岁以下)。
(3)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6)与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存在法律纠纷和债务的自然人不得参与此次招租。
(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3.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7时30分
四、投标报名手续有意参加上述标的投标者须在2026年8月13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达指定账户及将以下竞价资格文件送达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管家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1号闽江饭店附属楼三层办公室,邮编:350001)。
五、评标办法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评标法,投标候选人递交的承租意向书满足招租公告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方。2.成交候选方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1)按照报价(即响应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所有持平报价的投标人均仅投标本单一标的,则现场进入第二轮当场投标,从第二轮投标候选人中按报价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3)若存在同时参与有效参与10号楼一层西往东第7间店面的和第8间店面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且上述同时有效参与两个项目的投标人只有一位,则该投标人直接确定为该标的成交人。若上述同时有效参与两个项目的投标人有两位或以上,则现场按照报价(即响应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选出成交候选方,若报价相同,则现场进入第二轮当场投标,从第二轮投标候选人中按报价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3.本规则解释权归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12日17:30前。意向承租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店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此笔账款为所投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场所投标保证金计算公式为:承租面积*每月每平方米租金*3个月或租赁单位整套每月租金*3个月。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35001002406052522697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4.中标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成为承租方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司在确定承租方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七、其他重要约定
1.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3个月租金,上述两间店面各有水电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成交方须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清;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结清全部费用并完成清场交还后,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2.相关费用:水电费按我店统一计费标准据实结算;上述两间店面各有垃圾清运费每月300元,随当月租金一并缴纳。
3.装修免租期:新租户提交装修方案并经我店审核通过后,可视装修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2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内免收租金,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正常缴纳。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须按首月租金标准一次性补缴免租期全部租金。
4.经营管理: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全部证照,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不得超出约定经营范围。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178168;
公告附件:
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一层西往东第7间店面和第8间店面招租公告.docx (md5:aab9129d436a4628974fef7808ddec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