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6BFFWZ00635
原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6BFFWZ0063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项目组成员中,退休人员是否予以认可(提供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
答:不予认可。
2.请问: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里面要提供的人员,是否可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返聘合同?
答:退休人员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造价师是否有专业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职称无专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且项目类型须包括以下四个领域之一:①房建类型;② 安装类型;③交通运输类型;④水利类型。 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请问同一类型业绩(如4个水利)是否可以重复得分?
答:同一类型业绩不可以重复得分,详见变更部分。
5.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且项目类型须包括以下四个领域之一:①房建类型;② 安装类型;③交通运输类型;④水利类型。 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请问房建类型是否包含小区附属工程或市政排水、道路工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6.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且项目类型须包括以下四个领域之一:①房建类型;② 安装类型;③交通运输类型;④水利类型。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请问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参与详细评审?
答: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详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项中不予得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项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 12分
|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且项目类型须包括以下四个领域之一: ①房建类型,得3分; ②安装类型,得3分; ③交通运输类型,得3分; ④水利类型,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2.同一项目类型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3.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4个。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项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2分
|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中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且项目类型须包括以下四个领域之一: ①房建类型,得3分; ②安装类型,得3分; ③交通运输类型,得3分; ④水利类型,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2.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4个。 3.同一项目类型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4.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如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
第三部分:延期内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6年08月07日10:3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08月07日10:3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8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551-6353039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章丽萍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6年07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3日
附件:2026BFFWZ00635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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