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2607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院新能源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质量监测项目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试验检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学院新能源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质量监测项目。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2772.0�O,新建2栋实训楼,总建筑面积29561.24�O。其中:12#新能源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以下简称12#楼)建筑面积为18424.44�O,地下1层,建筑面积5000�O(含人防面积4385�O),地上南侧4层、北侧6层,建筑面积13424.44�O;16#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下简称16#楼)建筑面积11136.80�O,地上10层;同时配套建设硬化、绿化以及辅助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进行专项检测。
2.4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0.40
2.5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 6566 号,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内。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开始服务,至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新能源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结束。
2.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地基基础工程相关资质和气象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吉建函[2024]587号)的通知要求,跨地区检测机构宜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固定的检测场所,检测人员、仪器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项目团队人员配备2名专业人员,负责材料检测、专项检测,具有工程师资格。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项目团队人员,本人提供在该单位2026年1月-至今任意缴纳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oyijilin2@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6566号
联系人:杨华
联系电话:0431-8112073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吴思远、麦东淘、林树彬
联系电话:0431-8053117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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