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华意达智慧物流仓储一体化——停车区(配套充电装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华意达智慧物流仓储一体化——停车区(配套充电装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针对附件 1 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测试报告、性能参数、技术数据、认证证书等佐证材料,投标人可在中标后统一提交。
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补遗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省绵阳市华意达化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华甯众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3日
项目信息
查看更多
原文链接 华意达智慧物流仓储一体化——停车区(配套充电装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华意达智慧物流仓储一体化——停车区(配套充电装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针对附件 1 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测试报告、性能参数、技术数据、认证证书等佐证材料,投标人可在中标后统一提交。
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补遗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省绵阳市华意达化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华甯众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3日
华意达智慧物流仓储一体化-华意达智慧物流仓储一体化——停车区(配套充电装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7313fc6f-abe1-43e4-9833-4143db54f92a发布时间:2026-07-17 16:36:40 来源: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6
原文链接 华意达智慧物流仓储一体化——停车区(配套充电装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华意达智慧物流仓储一体化——停车区(配套充电装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将“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 48353.09m(约78 亩),分区规划为三大功能区:智慧物流仓储区、停车区(配套充电装置)、办公配套服务区,同时建设储能及配套装置以满足用电及零时停电使用需求。”更正为:“2.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 建设地点:安州区雎水镇彩虹街 16 号;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48353.09m(约78 亩),分区规划为三大功能区:智慧物流仓储区、停车区(配套充电装置)、办公配套服务区,同时建设储能及配套装置以满足用电及零时停电使用需求。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设计单位需完成施工所需的施工图阶段所有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后续设计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核、预算审核、验收和移交等相关工作;施工单位需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有工程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取得审查报告。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合格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二、将“第一章3.2:(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设计单位联合满足设计资质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施工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 家,施工成员单位及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满足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业绩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更正为:“(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家,设计单位联合满足设计资质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施工成员单位及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满足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业绩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三、“
八、资格审查资料中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工程的,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本项目可不提供此截图。
四、将“第八章 定标方案的定标方式的定标委员会数量:5 人及以上单数”更正为:“5人”。
五、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评分因素进行变更,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六、将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补充,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将行政监督部门“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816-4338165”更正为:“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0816-2266800”。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8月04日09:20。
九、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1其他3、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仅作为付款模式的依据”更正为:“3、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完全响应”
十、将附件1“4、招标范围:中标人(EPC总包单位)以暂定总价、固定单价承包的方式完成全部应予实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更正为:“4、招标范围:中标人(EPC总包单位)以暂定总价承包的方式完成全部应予实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十
一、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省绵阳市华意达化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华甯众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