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余杭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1-330110-04-01-172757 | |||||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鑫城路1号 联系人:刘松柏 电话:18268100270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玖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红丰路609号杭州智能健康谷C幢5楼 联系人:曹嘉伦 电话:18480704091 | |||||
| 标段(包)名称: | 余杭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期)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1490003001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3.1 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新)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3.5 _____;□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8 _____。 (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_____。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 42,266,064.96元 | 365天 | 合格 | 王平 | 注册建造师;浙1332022202304285 | 无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 1 | 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中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清单中改变了《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22条,道路保通费用的暂定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4)第④条:改变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投标清单中改变了《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22条,道路保通费用的暂定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4)第④条。;投标清单中改变了《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22条,道路保通费用的暂定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4)第④条。;未提供项目施工员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入库截图页面。10.1 (1)资格审查内容第9点;未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未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系统入库截图。10.1 (1)资格审查内容第1点和第9点;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按招标文件P191编制具体要求阐述各分部分项(管道工程与管道附属工程)的施工方法。10.1 (3)技术标评审内容第②点: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按招标文件P191编制具体要求阐述各分部分项(管道工程与管道附属工程)的施工方法。招标文件前附表10.1 (3)第②点: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07-23至2026-07-27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评标时间: | 2026-07-22 09:30:00 | 评标地点: | 余杭2号评标室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1-89163765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7-23 10:48: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