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20180 |
|---|---|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2027年度项目预算评审 |
| 所需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7月31日 18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按双方约定为准。 |
| 资质(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5、供应商不得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本项目的单位可以参加比选。 9、申请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
| 金额说明 | 见比选文件。 |
| 公告说明 | 见比选文件。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2026年,对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2027年度项目预算开展评审(约2个,以最终实际为准)。重点审核项目预算实施方案和项目内容对应的工作量、单价,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并出具项目预算评审报告。 |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20180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2027年度项目预算评审 |
|---|---|---|---|
| 所需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西城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7月31日 18时00分 |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 服务时限 | 按双方约定为准。 | ||
| 资质(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5、供应商不得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本项目的单位可以参加比选。 9、申请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 ||
| 金额说明 | 见比选文件。 | ||
| 公告说明 | 见比选文件。 |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 项目内容 | 2026年,对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2027年度项目预算开展评审(约2个,以最终实际为准)。重点审核项目预算实施方案和项目内容对应的工作量、单价,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并出具项目预算评审报告。 | ||
| 联系人 | 徐 |
|---|---|
|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01055572471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公司电话 | |
| 个人电话 | |
| 邮件 |
| 联系人 | 徐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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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1055572471 | 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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