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永汉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道路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项目编号:GX2026072200163688(试)
发布时间:2026-07-23 09:44:00
发布单位:龙门县永汉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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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龙门县永汉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道路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公告内容:
龙门县永汉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道路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龙门县永汉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道路工程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道路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询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永汉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
1.2 采购编号: HZLMTCC-B3-2026-001
1.3 采购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 龙门县永汉新城停车场为一期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内容不包含在此阶段,停车场包括 26个大客车停车位(其中充电车位 3 个),615个小汽车停车位(其中充电车位 62个及16个无障碍停车位),及必要的路基路面、其他附属建造工程。建设总面积 33949 Ⅳ。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等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道路工程路基、基层、面层劳务施工 。
2.2 包件划分: 1个。
2.3 计划工期: 180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7月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 龙门县永汉镇 。
.5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6 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
2.7 其他: / 。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 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 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 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 3.3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
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包件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 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参加询 比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或选择成交分包商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分包商(若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指联合体 所有成员),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 平台” ,下同)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 至 2026 年 7 月 26 日 止 (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31日,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5.2 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询比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龙门县永汉新城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林镇宏
电 话:180920377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1809203772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