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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4块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型号6-FM-200J)

公告-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发布时间:2026-07-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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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4块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型号6-FM-200J)
项目编号 N0297ESSB260002 产权子类型 蓄电池
挂牌起始日期 2026-7-23 挂牌截止日期 2026-8-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存放地标的物现状 评估价/价格(元)
1 864块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型号6-FM-200J) 864块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型号6-FM-200J) 864 内蒙古呼和浩特废旧蓄电池已到使用寿命,内阻超标。371520.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371520.00
评估基准日 2025-10-10
评估机构 内蒙古中恒志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371520.00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曦瑞

联系电话:15947616816
转出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合法拥有其所有权,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2、转让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转让方已就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及征询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并确保在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优先购买权人;
4、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转让方已对股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在转让过程中,愿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6、转让方选择网络竞价时,授权由股交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是否具备交易资格直接进行确认;
7、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或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标的转让后,转让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因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9、转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以转让方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要求转让方进行赔偿;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股交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行长办公会
标的详细情况 864块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品牌科士达,规格型号6-FM-200J,购置日期为2018年8月1日,日用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该资产处于在用状态,存放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农金大厦
一、二层。
本次转让标的为864块科士达牌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规格型号:6-FM-200J,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勘验、交接、转运、处置全流程工作。
一、勘验看样资格与要求
1. 勘验准入资质:所有意向受让方参与现场勘验、报名竞价,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对应类别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合规资质,无有效资质主体不得参与看样及交易,勘验后签订勘验确认函,作为报名材料上传。
2. 现状勘验确认:本项目标的按实物现状、现存状态勘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场实地查勘,现场核对蓄电池品牌、型号、数量、外观状态、完好程度、鼓包、漏液、老化破损、存放环境、堆叠状态及拆解、装卸、清运现场条件,充分知悉标的存在的全部物理瑕疵、使用损耗、安全隐患及环保处置风险。
3. 勘验风险自担:意向受让方一经到场勘验、签字确认,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全部现状、数量偏差、质量瑕疵及处置风险,自愿按现状受让,后续不得以标的外观破损、性能衰减、数量差异、老化瑕疵、清运难度高等任何理由提出异议、降价、索赔或拒绝履约。
二、成交后交接现场拆卸、交接与清点要求
1. 交接主体要求:项目成交后,交受让方自行完成拆卸、清点、交接、清运工作,严禁转包、分包、交由无资质第三方处置,一经发现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没收保证金。
2. 规范拆卸作业:受让方须严格遵循蓄电池安全拆卸规范,按照“先负极、后正极、先并联、后串联”原则有序拆卸,对裸露极柱、连接线即时做绝缘包裹防护,防止短路、漏液、火花等安全隐患,全程采取防酸、防腐蚀、防泄漏防护措施。
3. 现场清点确认:交接当日,双方共同现场逐块清点核对蓄电池品牌、规格型号、实际数量、实物状态,现场拍照、录像留存存档,共同签署《标的交接确认单》,对交接数量、现状、完成情况予以最终确认,一经签字确认即为交割完成,双方不再对标的数量、现状产生争议。
二、危废转运、环保交割及合规要求
1. 环保手续全责自理:受让方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自行全权负责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备案、申报、转移联单、合规运输、规范处置等全部环保手续,承担所有手续费用及合规责任。
2. 运输与处置合规:受让方须选用具备危废运输资质的合规车辆转运,全程落实密闭、防泄漏、防倾倒措施,严禁抛洒、遗漏、随意丢弃、私自拆解倾倒废液,确保全流程符合安全及环保管控标准,所有环保违法违规风险、处罚责任由受让方独立承担。
3. 场地复原义务:受让方完成拆卸、清运作业后,须彻底清理现场杂物、残留废液、废弃线材及作业垃圾,恢复场地原貌,做到场地干净、无残留、无隐患,未达标清理的,场地复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交割风险与权责界定
1.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电池剩余容量、使用性能、完好度,不承担任何质量、性能、残值担保责任,所有标的瑕疵、清运风险、安全风险、环保处置风险、合规风险全部由受让方自行预判、自行承担。
2. 自现场勘验、交易报名、合同签署至拆卸清运、处置完毕全过程,因受让方无资质作业、违规拆卸、违规转运、违规处置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环保处罚、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全权承担,与转让方及交易平台无关。


特别
告知
设备可能存在瑕疵情形,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设备,了解现状,报废年限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公告中设备的参数来自评估报告及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核实设备信息。
1、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人员联系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有效期限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
3、若信息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权利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照股交中心相关规则执行。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股交中心相关收费办法或相关约定向股交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5、股交中心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股交中心收到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且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后(交易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股交中心将价款转付转让方。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或办理交接手续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8、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9、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标的资产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0、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1、意向受让方可在报名时向股交中心提交电子档报名材料,并确保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材料递交至股交中心,纸质材料需与经股交中心审核的电子档材料保持一致。
12、设备转让适用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幷同意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交付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承诺在信息公告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7-23 09:00:00 至 2026-08-05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股交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材料、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的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在股交中心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股交中心的;
(4)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完成资产交接的;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中心损失的;
(6)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8)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交中心交易规则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3、处置方法:
(1)如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或分期首付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中心无息原额返还已交纳部分的交易保证金;
(4)交易业务中止或终止时,非由意向受让方导致的交易业务中止或终止事项,该意向受让方可向中心申请无息原额返还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9 时至 11 时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转让底价部分按1.2%支付,超过底价部分按5%支付
附件下载 实物、债权-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包经理
咨询电话 0471-3969694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8:00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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