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
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1804XJ-2026-97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水泥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本项目位于泰安市财源街道,火车站及财源街两大商圈交汇处,西临龙潭路,北邻财源街,南临京沪铁路;总建筑面积约 17416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208.82平方米(A塔北侧1-5 层地上面积约 9063.57 平方米、大有境地上面积约65145.2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9952.08平方米(A塔北侧地下面积约3649.15 平方米,大有境地下面积约38767.49平方米,核心岛地下面积约11341.21平方米其他部分地下面积约46194.23平方米)。
中标合同金额6.368 亿元,合同工期 320 日历天。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无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袋装
| 吨
| 1061.392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
| 以甲方通知为准
|
2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P·C 42.5 袋装
| 吨
| 286.5
|
合计
|
|
| 1347.892
|
|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比表面积
| ≥300m2/kg,≤350 m2/kg
| 按GB/T8074-2008检验
|
2
| 凝结时间
| 初凝≥45min, 终凝≤600min (硅酸盐水泥终凝≤390min)
| 按GB/T1346-2011检验
|
3
| 安定性
| 沸煮法合格
| 按GB/T1346-2011检验
|
4
| 强度
| 详见GB175-2007表3
| 按GB/T17671-2021检验
|
5
| 烧失量
| ≤5.0%(P·O); ≤3.5%(P·Ⅱ); ≤3.0%(P·Ⅰ)
| 按GB/T176-2017检验
|
6
| 游离氧化钙含量
| ≤1.0%
| 按GB/T176-2017检验
|
7
| MgO含量
| ≤5.0%(P.O); ≤5.0%( P·Ⅰ); ≤5.0%( P·Ⅱ); ≤6.0%(P.S); ≤6.0%( P.C); ≤6.0%( P.P); ≤6.0%( P.F)
| 按GB/T176-2017检验
|
8
| SO3含量
| ≤3.5%(P.O); ≤3.5%( P.C); ≤3.5%( P.P); ≤3.5%( P.F); ≤3.5%( P·Ⅰ); ≤3.5%( P·Ⅱ); ≤4.0%(P.S)
| 按GB/T176-2017检验
|
9
| 氯离子含量
| ≤0.06%
| 按GB/T176-2017检验
|
10
| 碱含量(低碱)
| ≤0.80%(0.60%)
| 按GB/T176-2017检验
|
11
| 助磨剂种类 及掺量
| 详见GB175-2007的5.2
| 按GB175-2007相关规定检验
|
12
| 石膏种类及掺量
| 详见GB175-2007的5.2
| 按GB175-2007相关规定检验
|
13
| 混合材料种类 及掺量
| 详见GB175-2007的5.2
| 按GB175-2007相关规定检验
|
注:1.当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C4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
2.在氯盐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宜采用低Cl-含量的水泥,不宜使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3.在硫酸盐化学侵蚀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应采用低C3A含量的水泥,且胶凝材料的抗蚀系数(56 d)不得小于0.8 。胶凝材料抗蚀系数按附录F检验。
4.混合材为粒化高炉矿渣,不得掺窑灰。
5.水泥出厂温度不得大于60度。
2.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强度要求:
品种
| 强度等级
| 抗压强度(MPa)
| 抗折强度(MPa)
|
3d
| 28d
| 3d
| 28d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42.5
| ≥17.0
| ≥42.5
| ≥3.5
| ≥6.5
|
42.5R
| ≥22.0
| ≥4.0
|
52.5
| ≥23.0
| ≥52.5
| ≥4.0
| ≥7.0
|
52.5R
| ≥27.0
| ≥5.0
|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
| 32.5
| ≥10.0
| ≥32.5
| ≥2.5
| ≥5.5
|
32.5R
| ≥15.0
| ≥3.5
|
42.5
| ≥15.0
| ≥42.5
| ≥3.5
| ≥6.5
|
42.5R
| ≥19.0
| ≥4.0
|
52.5
| ≥21.0
| ≥52.5
| ≥4.0
| ≥7.0
|
52.5R
| ≥23.0
| ≥4.5
|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每批次材料合格证、检验证书等资料,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三)合同交货计划
为便于乙方提前备货,甲方提前7-15天向乙方提供批次物资供应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地点、交货时间等)。
(四)验收要求
1.数量验收:
以现场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
2.1每批货物乙方应附货物清单、材质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等必要质量证明文件。乙方保证交货物资的货物清单须与交货实物一致。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物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将不合格物资清理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有缺陷,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更换。
2.3供货期内由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无条件退货,此期间产生的与退货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委托权威部门进行检验,若复检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采购物资实行浮动价格。
(1)投标物资含税单价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运杂费、资金成本、财务管理费用、利润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投标人报出的综合费用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运距和交通情况,招标人不进行任何运费的加价和补偿;应充分考虑招标人对运输方式、落地方式、落地时间的要求及其对报价的影响;应充分考虑资金占用费对综合费用报价的影响;应充分考虑网价和自身采购价价差及其对投标报价的影响。
(2)结算基准价:供应期内数字水泥网(http://www.dcement.com/)公布的山东省泰安市所有厂家的普通硅酸盐P.O42.5散装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P.C42.5市场参考价格(散装价以该单价代表所有规格水泥的基准价)的算术平均值为结算基准价。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
(2)付款周期:每个对账周期完成并且买方收到供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当期货款的40%,3个月内支付至当期货款的80%,6个月内支付至当期货款的97%,预留当期货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当月支付,质保期为12个月。每次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与支付金额一致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不承担任何责任。
(3)逾期付款约定: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及时付款,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后30日内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利率除以365日乘以实际未支付货款金额(不包括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已付货款)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未支付货款(不包括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已付货款)的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虽未按时支付但在发生诉讼前已完成支付的货款,乙方承诺不再主张该部分款项的逾期利息。该条款为双方经协商后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充分理解并遵守该约定。该逾期付款违约金足以涵盖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自愿放弃在诉讼、仲裁等活动中要求调整的权利。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运输到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项目工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质量合格证、材质单、送货单等。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日23时59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七、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丽港园33号
联 系 人:王雪坤
联系电话:18631107018
电子邮件:524866188@qq.com
监督人:刘磊 监督电话:18078663488
2.采购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刘一山
联系方式:18366121018
邮箱:446921929@qq.com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