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水利局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土地预审材料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土地预审材料编制项目,项目预算金额:126.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1)采购内容: 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土地预审材料编制应满足土地预审评估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土地预审调查,报告编制内容深度应经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并应开展采购人要求的与项目土地预审评估相关的其它工作。 (2)主要成果及时间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土地预审评估成果资料。项目成果以及完成时间应满足市水利局相关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甲方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质量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物理特性: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以招标文件中约定时间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招标人指定期限。 服务效率:接到通知后,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0-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临沂市水利局 | 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1号 |
联系人:宋主任 | 联系方式:0539-8053729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纽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胶州路532 |
联系人:谢工 | 联系方式:15990987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