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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位于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1060号第3、9幢建筑物内装修附着物及设施设备等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详情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位于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1060号第3、9幢建筑物内装修附着物及设施设备等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X20260030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7月2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8月11号
转让方名称
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
标的物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资产为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内行政楼和食堂楼建筑物内装修附着物及设施设备等资产。建筑物内设施设备资产部分主要包括空调、电梯等;建筑物装修附着物资产主要包括不锈钢扶手栏杆、不锈钢包边玻璃门、铝合金玻璃幕墙等;电子设备资产主要包括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食堂用具、会议系统、音响、投影仪、密集架等。上述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1060号第3、9幢建筑物内。具体资产详见资产明细表。
资产明细表.pdf
公告期间每周五9:30 -17:00为集中看样时间,看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51525962,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样安排。看样完成后,转让方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姑苏明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明(苏州)资评报告(2026)第01035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2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8327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标的物中涉及的房屋装修及附着物、设施设备、电子设备详见资产明细表中所载明的范围进行拆除搬离,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具体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要求。标的物中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不涉及房屋主体的拆除工程,房屋主体拆除及新建工程将由其他建筑工程公司实施。装修及附着物、设施设备、电子设备在房屋拆除前先自行拆除搬离,专业设备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需等房屋主体拆除后才能搬离。
二、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在公告约定看样时间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资产拆卸、清运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四、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五、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上述工作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实物交割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交易双方需签署交割单。受让方拆卸清运等工作(除专业设备外)须在交割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专业设备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需等房屋主体拆除后才能搬离,拆卸清运工作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作为逾期赔偿,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完成的,场地内剩余资产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另派人员进场处置,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受让方实施拆卸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及他人正常秩序。房屋装修附着物及设备设施搬迁过程中,所有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遗留、资产拆卸搬迁产生的全部垃圾)按苏州市人民政府渣土办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合规处置。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所有转让标的完成移交后,受让方后续因使用、转移、转让等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受让方清运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应确保转让资产拆卸、清运及后续处置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八、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
九、受让方履行合同约定如期完成标的的拆除清运并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退回履约保证金。
十、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所有转让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交割为准,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交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68327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时持有独立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须满足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装饰装修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任意一项,并提供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
授权委托书.docx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承诺函(法人).docx
(四)《基本情况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基本情况登记表(法人).docx
(五)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原件寄到以下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03室,交易管理部收,69820615。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5万元,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将在完成转让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还(不计息)。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回(不计息);
二、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
备查文件

1、 关于拟拆除相城人民医院高压氧舱行政楼及食堂楼的请示(相医办〔2026〕1号);
2、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会会议纪要;
3、 关于拟拆除相城人民医院行政楼、食堂楼及处置附属资产的汇报;
4、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6〕3号;
5、 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拟处置资产涉及的位于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1060号第3、9幢建筑物内装修附着物及设施设备等资产残余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明(苏州)资评报字(2026)第01035号);
6、 授权委托书;
7、 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8、 资产权属情况说明;
9、 拟与受让方签订的《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10、资产明细表;
11、《现场踏勘确认函》模板;
12、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12-69820615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400-828-0799

其他附件:
1、现场踏勘确认函模板.pdf
2、资产转让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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