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巴青县玛如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补充文件
项目详情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6-07-22 22:41:55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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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人民币元)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6952100元(人民币元)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6-07-22 22:41:55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6-07-22 22:41:55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巴青县玛如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第2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巴青县玛如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7321001)》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1.由于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停止办理“无欠薪”证明业务,现取消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无欠薪”证明的要求。删除“第一章 招标公告”“8.其他”“8.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无须提供无欠薪证明。 2.本补遗书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此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此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此补遗书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补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