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4-2026-00077
2.项目编号:420504202606000078
3.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大道1号、2号人行天桥及宜昌市团结路(点军大道-双十路)桥梁缺陷处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4328.00元
6.最高限价:594327.46元
7.采购需求:根据设计图纸,对宜昌市点军大道1号、2号人行天桥及宜昌市团结路(点军大道-双十路)桥梁缺陷进行维修:更换支座;封闭非受力裂缝;修复混凝土破损、钢筋锈胀等常规耐久性病害;对锈蚀的钢护栏及钢结构除锈并重新喷涂防锈漆;清理锥坡护坡的杂草杂物。(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4.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磋商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六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7月2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 接:
https://hbszfcg.etrading.cn/)。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或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 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
https://hbszfcg.etrading.cn/)操作方法详见(新点e交易一常用下载一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指南),新点e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在线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7:30,请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咨询,咨询QQ群:238057058。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进行操作。
3.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供应商通过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
https://hbszfcg.etrading.cn/)跳转进入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操作方法详见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指南。
5.评标地址: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4.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hubei.gov.cn/),新点e交易(
https://hbszfcg.etrading.cn/)网站上发布。其他相关媒体网站或APP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宜昌市点军区市政环卫中心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276号
联系方式:0717-6620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建设路24号-2
联系方式:15571736963/18871797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刘雅丹/潘月
电话:15571736963/18871797603
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