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高新区削峰填谷储能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高新区削峰填谷储能项目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05-500152-04-01-2035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潼南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202MW/404MWh用户侧储能系统分批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能系统安装、配电设施安装、电缆敷设、钢结构底座安装及标识标牌等配套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684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0892.2712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部分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各项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外业见证、施工勘察、补勘(如有)、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地勘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内容,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查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等,勘察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设计进度需要。
(2)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3)建安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内容,以及专业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专用设备(系统)人员培训等,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工程资料归档移交,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4)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80日历天;
?施工工期:10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A或B或C资质: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A或B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A和B和C资质: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委)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7-26 17: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8-10 23:59:59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2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潼南区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南区 | 地 址: |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288号15幢3-19 |
| 邮 编: |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徐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刘老师 |
| 电 话: | 023-44571576 | 电 话: | 13983932831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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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电 话: | 023-44582386 |
2026年07月22日
[50022320260721001030101].CQZ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