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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哈合拍网络剧《我在伊犁等你》宣传推广及发行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非依法)公告

项目详情


中哈合拍网络剧《我在伊犁等你》宣传推广及发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64XZ3QF02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中哈合拍网络剧《我在伊犁等你》宣传推广及发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34-264XZ3QF0218,招标人为 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范围:中哈合拍网络剧《我在伊犁等你》宣传推广及发行服务采购,本次招标内容为全案宣传推广及发行服务,统筹协调播出渠道资源,负责完成本剧在国内五家头部省级卫视、两家全国主流网络视听平台播出落地对接;同步开展新媒体全网矩阵宣发、权威媒体上宣报道、行业专家评论推介、户外大屏线下投放及国际传播推广等全维度宣传工作。
2.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3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约定服务内容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之日止。
2.4交付期:自获得该剧发行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第五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所列全部宣传推广及发行工作的交付与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3.2 纳税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已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自注册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无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截图(以上两个网站截图打印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22日到2026年7月29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凡有意申请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免费注册后领取谈判文件,文件费:300元,下载费200元,谈判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平台联系方式:0991-418234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8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厅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厅1纸质文件递交
七、其他
7.1,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7.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4 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收件人:冶伟雄、电话:18810393373,邮寄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文件递交结果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后请保留邮寄凭证,并将快递单号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因故无法亲临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选择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线上视频会议方式远程参与。线上会议的具体接入方式(包括会议ID、密码、链接等)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所登记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投标人应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查收。
7.6 投标人无论以现场方式还是线上方式参与开启会议,均视为出席。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既未到场参加,也未通过线上方式参与开标会议,则视为该供应商已默认认可开启会议的程序和结果,并自动放弃对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阳湖中路
联系人:吴晓波
联系方式:1921998102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人:冶伟雄
联系方式:18810393373
    邮箱:10334312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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