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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6年七星关区市东街道龙山社区龙山佳园小区培育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贵州
发布时间:2026-07-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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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七星关区市东街道龙山社区龙山佳园小区培育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6年七星关区市东街道龙山社区龙山佳园小区培育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 月 28 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XZY-2026-7-23
项目名称:2026年七星关区市东街道龙山社区龙山佳园小区培育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6。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提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和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F.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  7月  23日至2026年  7月  27日(09时0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询比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询比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300 .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询比。
地点: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五、开启时间:2026年 7 月 28 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 7 月 28 日14时00分(换取收据或汇款回执截止时间,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回执须放在响应文件中)从其基本账户向本公司交纳壹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或以现金形式缴纳。询比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本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帐户退还,如供应商有帐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本公司,否则责任自负。询比保证金缴纳(转账)账户信息:
户 名: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3308125901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迎宾路支行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询比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询比文件》时间之外获取《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宣传部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行政办公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靳文勋 18934490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联系方式:宋砂15599370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砂155993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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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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