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
| 一 | 项目名称 | 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拟拆除厂房内装修所涉及循环经济工业园标准化厂房8号楼装修残余价值拍卖 | | |||||
| 二 | 项目编号 | EP-XXCQ2026019 | | |||||
| 三 | 委托方 | 萧县圣泉镇人民政府 | | |||||
| 四 | 展示及报名时间、展示地点 |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17时止,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17时止(报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展示地点: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 | | |||||
| 五 | 拍卖时间、地点及方式 | 拍卖时间: 2026年 7 月 31 日10:00 拍卖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拍卖平台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是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底价,方可成交。 本场拍卖会将设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拍卖会开始后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意向竞买人开始自由竞价,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买人出价后,限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注: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录系统准备竞价。竞买人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他人,凡以网络竞买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网络竞买人的行为,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如网络竞买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提请网站及拍卖人予以应急处置。因黑客行为或竞买人故意、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 六 | 标的情况 | 标的位置 | 竞买保证金(元) | 标的数量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备注 | |
| 位于宿州市萧县圣泉镇 | 10000 | 详见评估报告(附公告下方) | 98600.8 | 1000 | | | ||
| 注:买受人需提前到现场勘察,屋残值以实际现状为准。 | ||||||||
| 七、 | 竞买须知 | 报名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咨询清楚,标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一、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证注册成功的自然人、法人。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清运标的,搬离、清运过程中的安徽问题和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1. 拍卖公示数据仅供参考,若与现场实物不一致,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2. 买受人逾期未缴成交款、佣金均视为根本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优先抵扣拍卖佣金及各项损失,剩余部分弥补委托方损失;3. 买受人违约,拍卖机构可征得委托人同意重新拍卖;原买受人需承担两次拍卖双方全部佣金,若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由原买受人补足;4. 违约买受人将被列入委托方失信黑名单,后续同类项目禁止报名;5. 未尽事宜以拍卖机构发布答疑、变更补充公告为准。 | | |||||
| 八 | 保证金缴纳时间、账号及方式 | 竞价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1、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30 日17:00时止(以到帐时间为准) 2、支付方式:账户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任何现金方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 3、保证金汇入账户 : 户 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 号:6232811740000038656 注意事项: 1、竞买人于开拍前一日17:00前报名参与网络竞买。 2、买受人在竞得标的后,3个自然日内(拍卖当日算起)竞得人要完成领取成交确认书、合同签约并按照成交价款缴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买受人签订《转让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后,经委托人同意竞拍保证金退回原帐户;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 | |||||
| 九 | 报名竞价 | 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 企业 :1、营业执照扫描件2、保证金汇款证明 个人 :1、身份证2、保证金汇款证明 注:报名前需提前去宿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五楼办理系统CA锁 | | |||||
| 十 | 发布媒介 | 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 | |||||
| 十一 | 成交办理手续和费用收取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3日内(拍卖当日算起)缴纳全额拍卖价款至指定账户,并联系拍卖公司办理相关事宜。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场拍卖会将收取成交价款5%的佣金,由买受人支付。 | | |||||
| 十二 | 联系方式 | 安徽盛茂拍卖有限公司 吴先生:1735577058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