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煤矸石^有热值^块状 | 煤炭 | 30000.000 | TO | 电承 | 铜川万吨线 |
| 1、合格的投标人 1.1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价。 1.2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参与单位无被起诉金额超过注册资本金50%以上的在执行案件。 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提供证明其供货能力的支撑性材料。 1.4所用运输车辆必须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 1.5准入材料: ①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煤矸石或煤炭制品销售); ②完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③信用中国报告。 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取消竞价资格。 2、采购方名称、项目数量、供货时间、计量方式及运输方式 2.1采购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2.2项目数量:暂估煤矸石^有热值^块状数量3.0万吨。 2.3供货时间:2026年 月 日—2026年12月31日。 2.4计量方式:以购买方厂区汽车衡检斤重量为准。 2.5验收标准:以购买方检验数据为准。 2.6 新能源比例:新能源车辆比例不得低于30%。 3、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装卸等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本次竞价报价为含税到厂价格。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需缴纳2万元整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货款、银行保函 收款单位: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收款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行号:301100000082 账 号:01-10-JD0261-1 联 系 人:吴飞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4.1投标保证金2万元,可采用电汇方式进行付款,需提供银行凭证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并提供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 4.2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电汇方式必须采用公对公账户进行付款,如有发现私人转账情况发生,将当场取消报名资格; 5.3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到账,须由投标单位自行缴纳,付款单位和投标单位不一致,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5.4投标结束后,对未中标者将及时予以返还,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及缴纳合同履约金2万元后返还,或出具声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 6、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招标人有权依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竞标人在竞标有效期内未参与报价竞标的。 6.2竞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3竞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执行3个月内,提出无法执行或提出附加条件要求改变价格与原有既定事项则视为违约。 6.4竞标人违反竞标公告规定的竞标人纪律中任何一条的。 7、付款方式: 承兑或电汇,若全额电汇支付,结算单价按照合同价格降低1.20%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