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浙江嘉兴原海宁和平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补充修复工程\n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原海宁和平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补充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原海宁和平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补充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026-330481-D-000126,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原海宁和平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补充修复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649.3万元,工程概算1309.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309.53万元,建设规模:需补充修复的污染土方约16568m³,基坑围护开挖深度最深处8m,建设地点:海宁市西山路南侧广顺路东侧。
2.2招标范围:原海宁和平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补充修复工程,详见补充修复技术方案、基坑围护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1309.529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土壤修复90日历天内完成,土方回填待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8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不包括矿山修复、油泥治理、农田修复、垃圾填埋场)1个及以上(2022年1月1日指的开工日期,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日期进行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合同协议书、通过修复效果评估专家评审的意见及该工程的工程款费发票(以上四种缺一不可,发票至少1张,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为“环保工程”专业资质企业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 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6年8月10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800万元及以上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不包括矿山修复、油泥治理、农田修复、垃圾填埋场)1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合同协议书、通过修复效果评估专家评审的意见,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和项目负责人,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8/。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xeys.zjhnztb.com/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 12 日 14:3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8-12  14: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
地址:
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502室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0573-87287032
电话:
0573-80701567
邮箱:
/
邮箱:
/
 
202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