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住宅直饮水项目客户推广服务采购项目比选补遗文件01号
项目详情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住宅直饮水项目客户推广服务
采购项目比选补遗文件01号
致各参选人:
现就“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住宅直饮水项目客户推广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文件进行补遗,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补遗文件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第一章 比选公告中“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原: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 266 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 1 号楼 A 座 13 楼领取比选文件。
修改为: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 266 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 1 号楼 A 座 13 楼领取比选文件。
二、第一章 比选公告中“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原: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修改为: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三、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中“2.2.1 比选文件的澄清”
原:
2、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可在2026年7月23日17时之前(比选申请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比选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提出问题。
修改为:
2、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可在2026年7月30日17时之前(比选申请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比选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提出问题。
四、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中“2.2.2 参选截止时间”
原:
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
修改为:
2026年8月4日9时30分
五、其余条款不变,按原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01号执行。
比选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2日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住宅直饮水项目客户推广服务采购项目比选补遗文件01号回执单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参选人(全称、手写) | |
|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
|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