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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蓟州区州河流域(杨津庄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州区州河流域(杨津庄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实施方案已经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以蓟水务批〔2026〕7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主要涉及渔津庄村、张家园村、马龙港村、蒙福庄村、富民庄村、韩庄村、司庄子村、干将庄村、年余谷村、刘村、金水庄村等。工程主要内容是通过清淤疏浚、生态固坡等工程,打通水系联系,恢复水生植被,提升水系自净与生态功能,筑牢区域生态基底并清理中小散养户粪污、散乱青储坑,经微地形整理与绿化补植,遏制污染,筑牢生态缓冲屏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蓟州区州河流域(杨津庄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规模:1 项; 招标范围:蓟州区州河流域(杨津庄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编号:JZZHLYYJZSSTHJZLSJ/HT-2026-01。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工程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和招标图纸)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设计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含工程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工程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人员。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2)各专业负责人均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所负责专业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7)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3年7月~2026年期间无行贿犯罪行为。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7月29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12日14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8.补充信息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马晓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30号
邮政编码:301900
联系人:刘春鸥
电话:13920932736
传真:022-29036081
电子邮件:jzqswj12@tj.gov.cn
网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马晓宇
电话:18630852296
传真:/
电子邮件:1005754566@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1392093273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29030887


2026年07月22日